(一) 业务场景
税种启用适用于: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四类税(费);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不适用税种启用政策。
纳税人如果发生纳税申报义务,应该启用税种办理首次纳税申报。启用税种前相关税(费)种项目无需申报(包括零申报),税种一旦启用则必须连续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进入界面【首页】-【地方特色】-【综合信息报告 】-【资格信息报告】-【税种启用】

2.设置启用日期点击【设置启用日期】

(1)纳税人可以选择启用日期为当季度或上季度第一天。
(2)如果选择上季度第一天启用税种,则注意需电子税务局“应申报信息”栏目或“往期申报”栏目显示需要申报的税种。
(3)税种启用日期不能早于纳税人登记日期所在季度第一天。如:纳税人登记日期为【2016-10-05】,选择增值税启用日期为【2016-07-01】时,系统会出现如下提示:

3.启用税种
点击【启用】,系统弹出如下对话框

4.确认启用
确定“启用全部税种”后,税种启用成功。
5.打印通知书
点击“打印税种启用通知书”。

(一) 业务场景
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2017年14号公告)(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实施监控机制,按年度评估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次年6月30日前向相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总局书面报告。
自2018年开始,全国金融机构定期于5月31日前按照税务总局指定的平台报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于6月30日前将年度报告向当地主管金融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由于年度报告内容不统一、各地主管部门报送要求也不统一,导致金融机构在选择年度报告的文字内容和报送渠道上存在一定困难。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委托深圳对金融机构CRS年度报告的统一样式进行了编写。目前,我局已完成《金融机构CRS年度报告样式》(见附件)的编写工作,并提交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将于近期发文并对外公布新的《金融机构CRS年度报告样式》。
为进一步便利金融机构报送统一的CRS年度报告,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委托我局尝试在电子税务局开通年度报告的报送功能,后续视深圳试点情况推广全国。
(二) 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首页】-【地方特色】-【综合信息报告 】-【特定涉税信息报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2.纳税人选择机构类型。

3.勾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公司”时,弹框显示:按照《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2017年14号公告)第八条规定,您公司不属于管理办法定义的金融机构,无需进行年度报告。

4.勾选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公司”以外的机构类型时,弹出如图提示,点击确认后进入填写报告表的界面。

5.填写报告表,按照tab页填写内容。






6.申请人点击【下一步】进行预览提交。

7.申请人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对已代开蓝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 前置条件
1.若纳税人为企业,状态不能为非正常、注销、非正常户注销
2.若纳税人为自然人,则需要做过自然人登记
3.当前纳税人存在申请业务未办结时,不能重复申请此事项任务
(三) 办理指引
1.点击【地方特色】【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即可进入该界面。
2.选择操作类型

纳税人可以选择代开申请或者历史代开记录查询,点击相应模块后进入对应功能。
3.代开申请

(1)申请理由、开具日期起、开具日期止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点击【查询】按钮,展示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选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对应的蓝字发票后,本次冲红金额会自动填充。
(2)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3)上传附报资料

上传资料:电子发票的名称为购买方证明(纳税人加盖手印的说明)且为必报项,完成附报资料上传。
(4)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5)预览

(6)确认后点击提交。
(7)申请的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推送至税务人员审核。
(8)税务人员完成审核后,纳税人通过网上进度查询的查看详情。点击【下载红字发票】,则跳转到历史代开记录查询页面,直接下载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历史代开记录查询

在历史代开记录查询中,可以查询到纳税人开具的所有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一) 业务场景
区块链电子发票具有全流程完整追溯、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与发票逻辑吻合,能够有效规避假发票,完善发票监管流程。区块链电子发票将连接每一个发票干系人,可以追溯发票的来源、真伪和入账等信息,解决发票流转过程中一票多报、虚报虚抵、真假难验等难题。此外,还具有降低成本、简化流程、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的优势。
(二) 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地方特色】-【发票使用】-【块链电子发票】
2.点击[申请开通]按钮,阅读授权协议,同意协议后进入区块链电子发票申请页面,默认带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填写开户银行、开户账户、联系电话,系统通过公安部门校验发票专用章是否有进行电子备案,如有备案,会提示该项已自动检测通过。如没有备案,则需要上传发票专用章照片或者pdf文件。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成功开通区块链电子发票资格。

3.绑定区块链电子发票服务商
服务商模式(标准模式):适合中小企业,选择开票服务商为您提供服务;
自主开票模式(高级模式):适合大型企业,有自主开发能力,需要进行系统对接;
选择服务商模式:例如点击【微信支付】,点击【确认授权】,微信将成为您的开票服务商,税务局开通流程结束。


4.开具区块链电子发票。
输入企业名称和税号后,后台会检测税务局的注册资格;在【配置开票信息】填写开票基本资料。添加开票类别和税率,以保证正确开票。


(一) 业务场景
从方便纳税人角度出发,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逾期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进入界面
点击【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历史属期申报】-【往期申报(仅支持2022年以前)】,即可进入该界面。

2.填写申报表
(1)进入往期申报模块,如纳税人当前状态为非正常时,则弹出提示页面。

(2)点击“非正常户往期申报”按钮

(3)跳转到“非正常户往期申报”列表,可申报非正常状态特定期间部分税种的往期应申报。

(4)点击“确定”按钮

3.在当前“往期申报”页面,可申报正常状态2022年以前属期期间的往期应申报信息。点击“填写申报表”或者“逾期申报”按钮,转到相应的申报表界面,申报表的填写参考对应申报业务的描述,2022年及以后属期的往期应申报信息,点击“逾期申报”则跳转至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未申报”功能,点击对应属期右边操作栏的“去申报”按钮即可跳转至申报界面。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为非正常户时,可通过本模块补报非正常户认定特定期间部分税种的往期未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历史属期申报】-【非正常户往期申报(仅支持2022年以前)】,即可进入该界面。
2.填写申报表
进入非正常往期申报模块,请仔细阅读温馨提示。点击“填写申报表”,转到相应的申报表界面,申报表的填写参考对应申报业务的描述。

3.申报
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申报表填写完成申报业务。在当前“非正常户往期申报”页面,可申报非正常状态2022年以前属期期间的往期应申报信息。点击“填写申报表”或者“逾期申报”按钮,转到相应的申报表界面,申报表的填写参考对应申报业务的描述,2022年及以后属期的往期应申报信息,点击“逾期申报”则跳转至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未申报”功能,点击对应属期右边操作栏的“去申报”按钮即可跳转至申报界面
频讲税费之申报错误更正
(一) 业务场景
支持、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错误更正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进入界面
点击【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申报错误更正】,即可进入申报错误更正初始化查询界面。

2.查询条件:税种、申报日期、所属时期。申报日期是必录条件。
默认不选择对应税种,查询全量已支持的更正申报税种;如选择对应税种,则根据具体选择的税种,查询对应税种更正的列表。税种可下拉框选择: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年报只能更正1次申报记录。

3.查询结果:税种、申报日期、所属属期起、所属时期止、申报税额、操作,点击“更正”可进行修改。

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年报提交申报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对更正申报年度以后各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报进行更正。

5.温馨提示:
申报日期在2019年1月31日之前的附加税更正申报,请到“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或“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附加税(费)更正(2019年属期前)”模块更正。
消费税:仅提供2021.07(含)之后属期的申报表更正。
其他未生成更正信息的属期或税种请到办税大厅办理。
(一) 业务场景
居民企业在办理居民企业相关税务业务时,应按照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提交附报资料。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在正常登录后点击【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

2.填写信息
(1)选择报送所属年度

(2)点击“下一步”,选择“全流程无纸化”;

(3)选择报送资料类别以及选择办理方式并上传对应附报资料,如需要上传资料的,按要求上传,如不需要上传资料的,则继续下一步至提交申请。

(4)点击提交,即可完成。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填写《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自行勾选是否符合“生产经营”、“账务”、“资产”以及“人员”四大要素,如果任一要素不在优惠园区,则该等企业不属于在优惠园区“实质性运营”,不得享受优惠园区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 办理指引
1.办理入口:【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

2.纳税人进入功能后,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填写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带*号的为必填项。

3.必填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可。

(一) 业务场景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二) 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申请】

2.点击下一步,选择全流程无纸化。

3.点击下一步,上传附报资料。

4.点击下一步,预览申请。

5.点击提交,提示成功。
(一)业务场景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证明开具入口】模块,开具纳税证明,查询网上已开具的纳税证明。
(二)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地方特色】-【证明开具】-【纳税证明】-【纳税证明开具】

2.纳税证明开具
(1)纳税证明开具
界面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在下拉框中选择开具证明类型,点击日期控件选择缴款纳税时间起止,点击【开具】,进入纳税证明信息界面。

点击【保存/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此纳税证明。

(2)网上已开具纳税证明查询
界面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下拉框中选择开具证明类型,点击日期控件选择缴款纳税时间起止,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进入已开具证明界面。

界面自动显示所有开具成功的纳税证明,点击【下载证明】,即可进行下载。
(一)业务场景
业务概述纳税人可以通过网【违法证明开具入口】模块,开具违法证明。
(二)办理指引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地方特色】-【证明开具】-【纳税证明】-【税务违法记录证明开具】

2.违法证明开具
界面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日期控件选择所属时期起止,点击【开具】,进入税务违法记录证明信息界面,可【保存/下载】。

(一)业务场景
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总体功能上分为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中标证明通知书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请、补办出口退(免)税证明、作废出口退(免)税证明等功能。
(二)办理指引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地方特色】-【证明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区块链】

2.申请
(1)纳税人点击事项功能菜单,发起申请。
(2)提示纳税人需要上传的电子资料名称,纳税人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电子资料,加载纳税人的电子签名/印章。
3.受理
电子税务局将申请内容传递至税务人端,税务人员在受理期限内完成受理。
经校验符合业务逻辑,且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予以受理办结,将结果推送至纳税人。系统根据纳税人需要,提供查看、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功能。
4.发放
审核通过后,税务人员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电子文书、《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电子文档,并加载“税务局电子签名/印章”反馈给纳税人,并提供电子文书下载,可以推送消息提醒纳税人登录查看。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端为从事涉税服务的税务师事务所提供涉税报告上传备案,系统生成报告防伪编号和防伪二维码,已上传报告的查询、导出等功能。
(二) 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地方特色】-【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管理】-【涉税报告上传】
2.业务办理
没有团体号提示如下图

没有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采集提示如下图

没有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1)上传报告界面,输入以下数据

(2)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附报资料界面”,点击保存保存数据到“未报送”界面

(3)进入“未报送”界面,可按照委托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可进行修改、上传附报资料;可多选进行删除或者报送。

(4)勾选数据点击报送,若未做委托协议信息采集则提示。

(5)进入“已报送”界面。单条勾选可以查看报表、撤回已报送数据到“未报送”状态,可下载报告

注:提交报告超过48小时不可以撤回
(6)进入“已作废”界面,可按照委托企业名称查询;

(一) 业务场景
对已报送的报告进行修改,特殊情况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报送时间为准一年内),修改报告3次后,仍需进行修改报告的,在此模块提交申请修改的原因。
(二) 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地方特色】-【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管理】-【涉税报告修改】
2.涉税报告修改
可委托企业名称查询,可对已报送或者未报送的勾选数据修改

(2)点击修改

(3)点击保存数据进入“未报送”界面,点击“下一步”进入修改附报资料界面,点击“关闭”关闭当前界面。
3.修改次数查过三次则弹窗提示如下图

(1)修改次数超过仍旧申请修改的,需要填写修改原因

(2)点击提交如下图

(3)税务人员审核通过该数据进入“未报送”界面
(4)税务人员审核不通过则提示

(5)在点击确定可重新报送或者作废重新报送数据。
(一)业务场景
若机构上传报告后,需要对报告进行作废的,可在此模块申请作废。
(二)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地方特色】-【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管理】-【涉税报告作废】
2.涉税报告作废
(1)按照委托方企业名称查询,勾选数据作废

(2)申请作废。勾选数据点击作废申请,若报送时间超过48小时则弹出申请作废弹窗输入原因。

(3)弹窗提示提交成功需要纳税人审批

(4)税务人员审批通过该笔数据到“已作废”界面
(5)税务人员审批未通过则提示如下。

(一)业务场景
若机构上传报告后,需要对报告进行查询的,可在此模块申请查询。
(二)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地方特色】-【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管理】-【涉税报告查询】
2.业务办理
(1)涉税报告查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可对查询出来的数据进行导出,点击重置清空查询条件。

纳税人查询本单位所有未处理的逾期未申报违章信息。其中对于符合首违免罚的违章登记可以直接申请免罚,对于不适用上述情形的违章登记可根据提示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二)前置条件
电子税务局暂不受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逾期申报违章处罚,如该类型纳税人有相关处罚,则提示纳税人前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办理指引
1.登录深圳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法律追责及救济事项】—【违法处置】—【简易程序处罚】

2.同时存在首违免罚和简易处罚:
1)纳税人完成逾期申报,如符合首违免罚规则,则违章信息显示“首违免罚”;若不符合首尾免罚则违章信息显示“-”。

2)若同时存在首违免罚和简易处罚,点击选择栏的复选框默认全部勾选,再次点击则全部取消。

3)批量勾选违章记录,点击“接受简易处罚”按钮进入违章信息明细页面。

4)点击“我接受处罚”。

5)点击“无疑问确认接受处罚”则提交处理,点击“有疑问暂不接受处理”则返回上一步。

6)点击简易处罚决定书保存成功弹框的“去缴款”按钮则跳转到税费缴纳页面。
3.只存在首位免罚记录:
1)勾选待处理处罚记录,点击“接受简易处罚”按钮;

2)点击违章信息页面的“我接受处罚”按钮;

3)点击符合首位免罚弹框的“我已知晓”按钮提交违章信息。

4)处理结束后弹出“首位免罚申请成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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