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通过一般纳税人登记后,进入此功能模块完成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
若纳税人已完成申报,在未缴款前可以通过“作废或更正申报”模块进行修改,若已经缴纳税款,如需调整申报表需要通过【申报更正及作废】模块进行调整。
(二) 办理指引
1.一般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


(2)通过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搜索。
目前系统有确认式、补录式和填表式三种申报模式,系统根据纳税人业务复杂程度自动匹配相应的申报模式,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申报模式,若纳税人不想使用推荐的确认式或补录式申报模式,可在申报页面右上角点击【我要填表】,进入到填表式申报模式。系统会根据纳税人切换填表式的次数,更改推荐的申报模式。
2.确认式申报模式
系统会根据开票数据等部分数据进行自动预填,纳税人需要对税款所属期、预填的数据以及税(费)结果进行确认。若纳税人存在有未开票收入导致系统预填销售收入与实际经营不符,可点击销售额输入框修改,完成后点击【确认】。如果需要修改其他数据,点击【我要填表】切换到填表式申报模式,对数据进行修改或填写。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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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录式申报模式
纳税人因存在未开票收入等信息导致系统预填数据与实际经营不符,可直接点击销售额输入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销售额栏次进行编辑,完成后点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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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修改其他数据,只能点击【我要填表】切换到填表式申报模式,对数据进行修改或填写。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4.填表式申报模式
系统会直接进入申报表表单填写内容页面,需纳税人完成附表及减免明细表填写后,回到主表确认数据是否正确。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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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殊情况处理
(1)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若系统出现“是否立即提交申报表”提示,纳税人可点击【确认提交】直接进行申报;也可以点击【取消】,根据左下角(橙色)提示对表单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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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系统出现“填写校验不通过”提示,则纳税人必须根据左下角(红色)提示正确修改表单内容后,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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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系统出现“提示类申报比对不通过”,纳税人可以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修改报表】;也可以点击【强制提交】。比对不通过数据会形成后台异常记录,纳税人可通过更正申报表,消除比对异常记录。
(4)若系统出现“强制类申报比对不通过”,会产生强制比对(不是表间比对),比对异常转办事项流转至税务人端,纳税人需处理该比对异常流程,否则会影响纳税人办理发票开具、发票领用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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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报完成后,纳税人可点击【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如纳税人暂时不进行税费款缴纳,之后需要缴款时可在首页中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进行税费款缴纳,但需要注意缴款期限,若超过缴款期限,系统会自动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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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频讲税费之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一) 业务场景
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完成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符合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及以下)等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按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应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
(二) 办理指引
1.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2)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搜索。
目前系统有确认式和填表式两种申报模式,系统会根据纳税人业务复杂程度自动匹配相应的申报模式。
2.确认式申报模式
当纳税人涉及的业务简单时,系统会根据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信息自动预填收入并计算税(费)结果,纳税人只需要对预填的收入以及税(费)结果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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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纳税人因存在有未开票收入导致销售收入与实际经营不符,根据收入的性质点击【货物及劳务】或【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输入框进行补录,完成后点击【确认】。如果需要修改其他数据,只能点击【我要填表】切换到填表式申报模式,对数据进行修改。系统会根据纳税人切换填表式的次数,更改推荐的申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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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对数据进行修改后,可点击预览报表对报表数据进行检查,也可以直接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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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表式申报模式
(1)当纳税人涉及的业务数据复杂时,系统会直接进入申报表表单填写页面,并根据企业开具的发票信息自动预填数据,若纳税人需要修改数据,可直接对主表数据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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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系统会自动带出对应的“六税两费”减征比例且该比例无法修改。若纳税人还同时享受其他减免政策,需手动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附表中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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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


4.特殊情况处理
(1)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当系统出现“是否立即提交申报表”提示,纳税人可点击【确认提交】直接进行申报;也可以点击【取消】,根据左下角(橙色)提示对表单内容进行修改。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


(2)若系统出现“填写校验不通过”的信息提示,则纳税人须依据左下角(红色)提示信息的内容修改表单数据直至无拦截信息提示后,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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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系统出现“提示类申报比对不通过”,纳税人可以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修改报表】对报表数据进行修改;也可以选择不对报表数据修改点击【强制提交】,比对不通过数据形成后台记录,后期纳税人可通过更正申报表,消除比对异常记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


(4)若系统出现“强制类申报比对不通过”,纳税人可以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修改报表】;也可以点击【强制提交】,但强制提交后会产生强制比对(不是表间比对),比对异常转办事项流转至税务人端,纳税人需处理该比对异常流程,否则会影响纳税人办理发票开具、发票领用等业务。
5.申报完成后,纳税人可点击【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如果暂时不进行税费款缴纳,纳税人之后也可以在首页中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进行税费款缴纳,但需要注意缴款期限,若超过缴款期限,系统会自动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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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可通过此模块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1.纳税人跨地(市、州)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
2.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
3.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除其他个人之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2)从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套餐入口进入预缴申报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2.注册地企业
(1)纳税人可以注册地企业的身份从“企业业务”入口进行登录。
(2)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功能菜单进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


3.跨区域经营的纳税人
跨区域经营的纳税人是指跨地(市、州)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企业主体身份、跨区域报验户身份两种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缴申报。
4.系统会根据纳税人涉税数据自动匹配申报模式。如纳税人仅存在单一税源,系统自动匹配填表式申报模式;如存在多条税源,系统自动匹配列表式申报模式。
5.填表式申报(单一税源)
在填表式申报模式下,企业主体身份登录与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操作相同。进入预缴申报,系统会自动预填销售额等数据,纳税人需对税(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若预填数据与纳税人的实际经营不符,纳税人可以直接修改或补录相应栏次金额。数据查验修改时,还应注意页面左上角“是否适用一般计税”的功能选项,纳税人应根据企业业务情况进行选择,否则会影响税款计算,导致申报错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


6.多税源-列表式申报模式
在列表式申报模式下,系统会自动展示税源信息及对应的预缴税额信息。(若纳税人以企业主体身份登录系统会自动带出本企业所有的税源信息;若纳税人以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系统会自动带出当前身份对应的税源信息)若纳税人税源所在街道乡镇存在多个城建税税率,需对城建税税率进行确认,纳税人应正确选择城建税税率,否则会影响后续税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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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后进入列表式申报界面,若纳税人仅需对部分税源信息进行预缴申报,可直接通过“经营地址”进行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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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若预填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纳税人可以点击【修改】进行补录修正;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


(3)进行数据查验修改时,还应注意页面左上角“是否适用一般计税”的功能选项,纳税人应根据企业业务情况进行选择,否则会影响税款计算,导致申报错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


(4)确认信息无误后,纳税人可以单独或批量勾选申报,但一次申报最多支持5条税源明细。
(5)勾选完毕,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申报。申报完成后,纳税人可点击【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如纳税人暂时不进行税费款缴纳,也可以在首页中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进行税费款缴纳,但需要注意缴款期限。
7.其他需要预缴申报的纳税人
其他需要预缴申报的纳税人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的或者除其他个人之外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的,应向机构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进行预缴申报的纳税人。上述纳税人只能通过企业主体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一) 业务场景
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25个工作日内,计算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表》,办理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业务。年度终了后40个工作日内,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年度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表》逐级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2)通过首页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搜索进入办税功能。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


2.进入办税功能后,将展示纳税人总机构信息及分支机构信息,纳税人可点击【新增】维护分支机构信息,或点击【编辑】修改对应分支机构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


3.纳税人确认所填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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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是指中外合作油(气)田(以下简称合作油(气)田)的纳税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自营油田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合作油(气)田的原油、天然气增值税按期申报纳税,纳税期限可以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鉴于每月实际油价一般在次月10号左右才能确定,因此采用按期纳税的纳税人,应自确定的纳税期限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自营油(气)田比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采用按期纳税的纳税人,应自确定纳税期限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业务: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
(2)通过“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的提醒进入办理。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进入办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


2.进入功能后页面将展示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


3.纳税人可点击表格左上角加号,进行新增行操作,点击“油(气)田名称”可新增或者删除“油(气)田名称”,勾选并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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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加税纳税申报表页面数据进行检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


5.点击右下角提交功能项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成功后确定税费额明细,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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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一) 业务场景
查账征收方式的居民企业(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不包括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可通过该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纳税人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应完成申报所属年度对应的月(季)度申报;年度中开业的,应完成自税种认定有效期起至所属年度末所有月(季)度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款】-【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


(2)申报期内通过首页本期应申报进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2.点击【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如未申报当前属期财务报表,系统会有如下提示,建议您先点击“去报送”完成财务报表申报;再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相关数据会根据已填报的财报数据进行预填,减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纳税风险。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


3.填报基础信息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


若纳税人变更了行业、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可通过点击【获取初始化数据】更新企业基本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


4.选择表单
系统会根据企业基本信息、月(季)度申报情况,默认勾选匹配的表单。如果纳税人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填报数据,系统可免于填报部分表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


纳税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表单。其中,企业需填报《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在填报表单选择页面选“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确认后点“下一步”进入申报表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


5.填写申报表
(1)若纳税人已报送年度财务报表,系统会根据财务报表以及月(季)度申报数据自动预填。若纳税人需修改数据,应先对附表进行修改,回到主表进行确认,纳税人可以点击右上方【暂存】、【重置】对填报的数据进行保存或重新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


(2)相关附表可点击主表中对应附表编号切换至附表填写界面,也可以点击左侧报表列表切换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


(3)免税、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免所得税等优惠,通过点击主表对应行次的“填写优惠事项”功能进入填写界面,勾选优惠事项后填报优惠数据,填写后点击确定数据带入主表对应行次。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


其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自动选择并计算填报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


(4)填报中系统会填报数据存在风险,光标移动至叹号处可查阅风险内容;其中,黄色叹号为提示信息,纳税人核实后确认风险问题是否存在并进行相应处理;红色叹号为监控信息,纳税人需根据提示信息相应修改数据后才能完成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


(5)填写申报表过程中,如需重新勾选表单,需点击“返回”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


(6)如需修改《基础信息表》,在“表单选择”界面点击“上一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1)


6.提交申报
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申报】,若在右侧弹出错误提示,纳税人必须根据提示内容对报表进行修改后才能提交申报。若系统错误提示为“明细表为必填,请勾选”,纳税人需点击返回,勾选对应明细表,点击下一步并确认后才能提交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2)


7.申报成功后,根据申报结果相应办理税款缴纳或退(抵)税申请。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3)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一) 业务场景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通过此功能模块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业务: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2)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查找
2.依据核定征收方式填写报表
(1)若纳税人为按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收入总额的)系统会根据同期财务报表或发票信息自动预填收入总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若与实际情况不符,可直接进行修改。若纳税人未报送同期财务报表的,需纳税人自行填写数据。如需填报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事项,可点击“其他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的【前往填写】,进行填报。需要填报《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可选择对应表单填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4)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5)


(2)若纳税人为核定应税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系统会根据同期财务报表或发票信息自动预填成本费用总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若与实际情况不符,可直接进行修改。若纳税人未报送同期财务报表的,需纳税人自行填写数据。
3.提交申报
(1)若纳税人需预览申报表,可点击【预览表单】,查看报表数据,也可以直接点击【提交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6)


(2)纳税人完成申报表填写后,点击【提交申报】,系统提示是否需要进行风险扫描,纳税人可点击【风险提示服务】进行风险扫描,存在风险疑点,纳税人可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修改表单】对数据进行修改,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也可直接点击【提交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7)


(3)提交申报表,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点击“立即缴款”进行税款缴纳,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8)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一) 业务场景
查账征收方式的居民企业(包括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可通过该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包括总机构与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2)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查找。
温馨提示:建议纳税人在征收期内先报送财务报表,再申报同期企业所得税。如纳税人已报送同期财务报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系统会自动获取财务报表信息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本年累计金额进行预填,如预填数据与实际存在差异可对预填数据进行修改。
2.填写报表
(1)收入成本利润均为零
若纳税人已报送财务报表,且当期累计收入成本利润均为零,符合一键零申报条件。点击【确定】,系统会自动预填数据,纳税人只需填写“季末从业人数”、“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即可,其他数据项默认为0,且不可修改。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60)


3.实际利润不为零
(1)新电子税局会预检纳税人涉税数据,如果符合简易申报条件,进入简易申报模式,纳税人只需填报“季末从业人数”、“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其他数据项由系统进行预填。纳税人也可以点击【取消】或者右上角【我要填表】进入填表式自行填写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61)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62)


(2)若存在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所得减免或减免所得税额等情形,可在一般申报填表模式界面点击主表第7、8、13栏的“填写优惠事项”按钮,弹出对应界面进行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63)


4.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1)如果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发放的《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实际利润额以外)核定通知书》,那只需要根据通知书填报“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季末从业人数”、“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即可。
(2)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就地预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总机构在外省的分支机构申报时,请先选择跨省总机构行政区划。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自动根据总机构数据带出,且不可修改。
5.风险扫描
纳税人完成申报表填写后,点击【提交申报】,系统提示是否需要进行风险扫描,纳税人可点击【风险提示服务】进行风险扫描,提高申报数据质量。若存在风险疑点,纳税人可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修改表单】对数据进行修改。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64)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65)


6.申报成功后,点击【立即缴款】进行税款缴纳,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66)

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一) 业务场景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后,可通过此模块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款】-【企业所得税申报】-【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2.点击【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67)


3.填写申报数据
(1)进入申报时,“资产处置损益额”,“负债清偿损益额”“清算支出及扣除”“剩余财产”等数据默认为零,纳税人如需填写,点击对应数据项下方的"填写明细表"或"前往计算"进行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68)


(2)若纳税人需进入传统报表填写界面,可点击右上角【我要填表】。数据填写完成后,纳税人可点击【预览表单】对数据进行查看,也可直接点击【提交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69)


4.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点击【立即缴款】进行税款缴纳。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70)


5.企业完成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后,如需要作废清算申报表或者更正清算申报表的,进入【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进行作废或者更正。

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一) 业务场景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从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F500)》,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在源泉扣缴情形下,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项目为“法定源泉扣缴申报”;在指定扣缴情形下,申报缴纳税款的项目为“指定扣缴申报”。
若非居民纳税人选择享受协定待遇,扣缴义务人在申报时必须上传由非居民纳税人填写的《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并在扣缴申报的附表中录入相关信息;若非居民纳税人选择享受境外投资者再投资递延纳税,扣缴义务人(利润分配企业)必须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并上传由境外投资者提交并经利润分配企业补填信息后的《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
当纳税人选择【递延税款补缴】时,系统带出纳税人已报送的《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列表供纳税人选择,选择后申报表自动带出相关数据。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登录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71)


3.进入模块后,纳税人根据需要选择扣缴类型,分别为“法定源泉扣缴”、“指定扣缴”和“递延税款补缴”。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72)


4.法定源泉扣缴
(1)选择合同,在选择扣缴类型时便会弹出选择合同页面,选择好合同后点击【确定】按钮,回到主页面,会自动带出相应合同名称等相关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73)


若没有合同可选择时,或想新增合同时,便可点击选择合同界面的【去新增合同】,点击即可跳转到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界面。
若存在的合同是很早之前的数据,其非居民身份码还是F码时,则需要采集非居民身份码,按照提示做非居民信息采集即可。
(2)选择合同后,填写需要补充的信息,点击“预览表单”,可预览申报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提交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74)


(3)当选择享受协定待遇的优惠信息,则需要填写【享受协定待遇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75)

(4) 当享受国内税收优惠的优惠信息中选择的减免性质为0004081524|《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第一条时,则需要填写【递延纳税报告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76)


(5)提交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77)


(6)更正与作废: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可更正与作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78)


2.指定扣缴
(1)进入功能页面后,选择“指定扣缴”,选中要进行扣缴的合同,点击下方“确定”按钮。若进行扣缴的合同不存在对应的指定扣缴文书,系统将提示是否需要进行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指定,纳税人确认后则向税务机关推送申请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7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8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81)


(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补充的信息,填写完成后,可点击下方“预览表单”按钮,预览申请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82)


(3)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填写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83)


(4)提交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84)


3.递延税款补缴
(1)扣缴人在源泉扣缴时,有享受国内税收优惠的优惠信息中选择的减免性质为“0004081524|《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第一条“时填写【递延纳税报告表】享受递延,当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时,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扣缴义务人(“利润分配企业”)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可选择对应的递延缴纳报告表并进行补缴税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85)


选择递延缴纳报告表后,填写需要补充的信息,后续操作类似法定源泉扣缴,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即可。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一) 业务场景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F100)》,本报表适用于非居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时填报。《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作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F100)》的附表。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进行预缴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86)


3.进入功能后,根据纳税人申报模式分为要素申报和填表申报,根据企业不同的计税方式、企业类型、预缴方式、核定方法,展示不同申报填写界面。
4.要素申报模式分为6种情况:
(1)据实计算+单独纳税机构、场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纳税人需填报“利润总额”、“减免金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87)


(2)据实计算+单独纳税机构、场所+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纳税人需填报“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88)


(3)据实计算+单独纳税机构场所+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纳税人需填报“应纳税所得额”、“减:减免所得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89)


(4)核定征收+单独纳税机构场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单项目,纳税人需填报“收入额”、“减:减免所得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90)


(5)核定征收+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单独纳税机构场所,纳税人需填报“经费支出总额”、“减:减免所得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91)


(6)核定征收+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单独纳税机构场所,纳税人需填报“成本费用总额”、“减:减免所得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92)


5.填表式申报模式:
(1)纳税人初始化默认进入要素页面的,如需进入申报表填表界面,点击右上角“我要填表”按钮,进入“填表式申报”页面。
(2)企业类型为汇总纳税主要机构、场所,初始化直接进入填表申报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93)


(3)企业类型为汇总纳税其他机构、场所,初始化直接进入填表申报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94)


(4)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且存在多项目的,初始化直接进入填表申报页面,如下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95)


6.企业维护“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清册记录”
(1)企业未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清册记录”维护或未填报过表F300(包括本期被其他企业在表F300中报告过汇总纳税信息的)的,纳税人企业类型可在“汇总纳税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纳税其他机构、场所”中选择。修改企业类型后弹出提示: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96)


(2)点击确定按钮后,带出表单《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F300)》。填写表单数据后提交成功,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清册》保存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97)


7.如企业需填报《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可切换至填表申报进行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98)


8.点击“上传附送资料”按钮可上传文件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99)


9.要素申报模式如需预览表单,可点击“预览表单”按钮,系统显示表单预览界面。
10.提交申报
当纳税人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完成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00)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一) 业务场景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F200》;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F200》,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作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F200)》的附表。
(二) 办理指引
1.登录系统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01)


2.进入功能菜单后,展示要素申报和填表申报两种申报模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切换填报。
3.要素申报根据纳税人认定的企业类型、计税方式的不同,为企业展示不同的填写要素,主要分为6种情况:
(1)据实计算+单独纳税机构、场所,纳税人需点击编辑按钮,填报“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所得减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02)


编辑“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可跳转F21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03)


编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可跳转F220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04)


(2)据实计算+汇总纳税主要机构、场所,纳税人按需填报“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所得减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05)


点击“税款分配表”按钮可跳转《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06)


(3)据实计算+汇总纳税其他机构、场所,纳税人需点击“税款分配表”按钮填报《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07)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08)


(4)核定征收+按收入总额核定计算,纳税人需填报“收入额”、“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0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10)


(5)核定征收+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需填报“经费支出”、“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11)


(6)核定征收+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需填报“成本费用”、“减免所得税额”、“抵免所得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12)


4.填表式申报模式:
纳税人初始化默认进入要素页面的,如需进入申报表填表界面,点击右上角“我要填表”按钮,进入“填表式申报”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13)


5.如企业需填报《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可切换至填表申报进行填写。如下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14)


6.要素申报模式如需预览表单,可点击“预览表单”按钮,系统显示表单预览界面。
7.提交申报,当纳税人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完成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15)

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应自与签订(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进行关联申报。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16)


2.点击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进入功能模块,选择需要报告的年度。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17)


3.填写基本信息,填报报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18)


4.填写完成相关信息,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19)


5.办理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20)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自行向税务机关按次申报其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 办理指引
1.非居民企业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功能菜单
2.进入模块后,纳税人根据需要选择扣缴类型,分别为“自行申报”和“递延税款补缴”。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21)


3.自行申报
(1)选择合同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22)


如果需要新增合同,可通过【去新增合同】按钮,跳转到【非居民企业跨境办税】模块,增加合同。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23)


(2)填写申报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24)


(3)当选择享受协定待遇的减免优惠时,需要填写协定待遇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25)


(4)纳税人可通过【预览表单】进行详情查看。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26)


(5)点击【提交申报】,确认申报。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办理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27)


4.递延税款补缴
(1)当扣缴义务人申报时享受了递延,但后来不能履行扣缴义务进行的时候,非居民企业要求自行补缴税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28)


(2)选择递延缴纳报告表,填写需要补充的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会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会跳转到申报成功界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29)

财产和行为税申报

车船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办理车船税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车船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2)本期应申报提醒。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进入功能,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及申报有“确认式”和“填表式”两种方式。
3.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确认式)
(1)点击【添加税种】卡片-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3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31)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32)


(2)进入车船税税源明细采集页面,可以选择已登记的车辆信息或船舶信息,点击【提交】进行申报,也可以通过【新增税源】或【导入】的方式新增税源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33)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34)


(3)新增税源时,按要求录入带红*的必录项,点击【保存】。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35)


4.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填表式)
(1)点击【填表式申报】-在页面左侧选择相应的税源明细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36)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37)


(2)单笔录入车船税税源信息
点击【新增】,选择【新增车辆】或【新增船舶】。如有待采集税源,在“待采集税源”模块选中某条税源后,系统会将该条税源信息导入新增税源模块。在新增税源模块录入或维护税源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38)


(3)批量导入车船税税源信息
①若需批量导入车船税税源信息,点击【导入】-【下载模板】,下载《车船税税源明细表模板》,在表中填入需要采集的相关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39)


②《车船税税源明细表》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选择文件】或直接拖拽文件至指定区域。若导入文件选择错误,直接点击【删除】后重新导入文件,确认无误,点击【确定】导入文件。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40)


③车船税源采集成功后可在“车船税税源明细表”-“税源信息”处查看,点击【修改】可以进入车船税税源明细界面进行修改,已采集未提交申报的车船税税源可以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41)


4.车船税申报
(1)确认式申报
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卡片,并展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纳税人可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提交申报】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42)


(2)填表式申报
若纳税人想要确认所选税种申报及减免税明细,可选择【填表式申报】。点击“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在已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该模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该模块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2)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查找。
2.进入功能,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
3.新增税源
首次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时,需要先进行税源信息采集。纳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1)点击【添加税种】卡片-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43)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44)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45)


(2)点击【填表式申报】-在页面左侧选择相应的税源明细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46)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47)


(3)点击【新增】,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房产税税源信息”页面录入土地或房产产权证号等基本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48)


纳税人据实填写土地等级,也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税额标准系统根据土地等级自动带出,且不可修改。
若纳税人存在房产出租,在税源采集页面【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模块,据实录入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在【房屋应税信息(从租)】模块录入出租面积,申报租金收入,申报期起止,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49)


若纳税人存在减免信息,在录入基本信息界面,自行选择减税性质,录入减免面积,减免起止时间,月减免金额系统自动计算,无须填写,且不可修改,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新增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0)


若纳税人税源信息较多,可下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模板》、《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板》,填写好数据后导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1)


4.修改税源
若纳税人发生减免税、租金收入等税源信息变更,点击【基本信息】,进入基本信息界面,点击【下一步】,进入应税明细信息界面,点击【变更】。变更税源明细时,生效日期为“变更时间”次月,如变更时间选择:2022年2月,所选土地等级2022年3月生效。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2)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3)


5.删除税源
采集税源后,发现税源信息有错,可以直接修改,也可以在税源未申报的情况下,点击【删除】。如税源已申报,请先作废申报,再作废税源。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4)


6.终止税源
若纳税人土地或房产产权发生转移,点击【义务终止】,录入“土地转出时间”或“房屋转出时间”,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系统默认为转出时间当月。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5)


7.申报缴款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申报界面,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所有税种信息,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也可点击右上角【填表式申报】,跳转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申报】即可。如果申报数据有错,请先修改税源,再提交申报。
申报成功后,点击【立即缴款】进行税款缴纳,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办理环境保护税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环境保护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6)


(2)本期应申报提醒。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进入功能后,纳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1)点击【添加税种】卡片-勾选增加“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7)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8)


(2)点击【填表式申报】-在页面左侧选择相应的税源明细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59)


3.进入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首先需要完成基础经营信息录入,包括是否有排污许可证编号、生产经营所在区划、污染物类别等内容。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0)


上述信息填写完成后,再进行税源基础信息采集。纳税人可选择单笔录入或者批量导入。
4.单笔录入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
点击【新增税源】进行税源采集。若存在多种污染物,可继续【新增】,采集税源信息。其中,“污染排放量计算方法”根据纳税人实际采用的计算方法填写,否则将无法正确计算环境保护税税额。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1)


5.批量导入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
(1)若需批量导入环境保护税税源基础信息,点击【下载模板】,下载《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模板》,在表中填入需要采集的相关信息。
(2)《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选择文件】或直接拖拽文件至指定区域。若导入文件选择错误,直接点击【删除】后重新导入文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导入文件。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2)


6.税源信息的修改、删除和作废
如需作废全部税源信息,可以点击【作废税源】,选择原因后,点击【保存】。如需删除、修改单条税源信息,可点击对应税源信息后的修改、删除按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3)


7.环境保护税申报
纳税人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需先进行申报计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
(1)点击【税源采集】-【申报计算】或点击【填表式申报】-在页面左侧选择相应的税源明细表-【申报计算】。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4)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5)


(2)进入申报计算页面后,选择拟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增行】,填写污染物类别、污染当量数、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等信息后,系统自动计算本期应补(退)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6)


(3)确认式申报
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卡片,并展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纳税人可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提交申报】即可。
(4)填表式申报
若纳税人想要确认所选税种申报及减免税明细,可选择【填表式申报】。点击“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契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单位和个人在依法办理权属登记前,可通过此模块办理契税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契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7)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2.纳税人进行契税申报前,需先完成契税税源采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1)点击【新增税种】卡片-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8)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6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70)


(2)点击【填表式申报】-在页面左侧选择相应的税源明细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71)


3.进入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税源】,系统会自动带出已采集的房产和土地交易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72)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73)


(1)选择【房产交易采集信息】,选中已采集的房产税源信息后点击【确认】,系统自动带出相关税源、税款信息。
(2)选择【土地交易采集信息】,选中已采集的土地税源信息后点击【确认】,系统自动带出相关税源、税款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74)


(3)直接选择【新增】,在新增税源界面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75)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76)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77)


4.提交申请待复核
纳税人确认无误点击【提交】,税务人员进行契税税源信息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发送至纳税人,纳税人可通过【我的消息】查询,并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完成缴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78)

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一) 业务场景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印花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2)本期应申报提醒。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纳税人可通过点击【新增税种】卡片-【税源采集】或直接点击【填表式申报】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7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1)


3.点击【新增税源】,进入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界面。税源明细报告类型可选择: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2)


(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
(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
(4)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6)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
(7)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保存税源明细采集表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3)


4.土地增值税申报
(1)确认式申报
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卡片,并展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纳税人可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提交申报】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4)


(2)填表式申报
若纳税人想要确认所选税种减免税明细,可点击【填表式申报】。点击“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5)

印花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此功能模块申报并缴纳印花税。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印花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2)本期应申报提醒。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纳税人可通过点击【新增税种】卡片-【税源采集】或直接点击【填表式申报】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6)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7)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8)


3.单笔录入印花税税源信息
(1)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录入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89)


4.批量导入印花税税源信息
(1)若需批量导入印花税税源信息,可点击【导入】进入页面选【下载模板】,下载《印花税信息采集模板》,在表中填入需要采集的相关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9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91)


(2)《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选择文件】或直接拖拽文件至指定区域。若导入文件选择错误,直接点击【删除】后重新导入文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导入文件。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92)


(3)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93)


5.印花税申报
(1)确认式申报
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卡片,并展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纳税人可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提交申报】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94)


(2)填表式申报
若纳税人想要确认所选税种减免税明细,可点击【填表式申报】。点击“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95)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96)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97)

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向耕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耕地占用税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耕地占用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2)本期应申报提醒。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完成耕地占用税申报需要两步: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耕地占用税申报。
2.纳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1)点击【添加税种】卡片-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98)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19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0)


(2)点击【填表式申报】-在页面左侧选择相应的税源明细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1)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2)


3.点击【新增税源】,进入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表,包含税源信息、税源明细、附件资料三部分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3)


税源信息:纳税人据实选择“占地方式”,其中“损毁耕地”可与其他四种方式同时进行选择,也可单独选择。选择的“占地方式”不同,需要填写的基本信息内容不同,纳税人根据提示进行填写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4)


税源明细:点击【新增行】,填写占地位置、占地用途等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5)


附件资料:如需上传附件资料,点击对应资料右方【上传】按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6)


(4)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成功后点击【提交】,进入耕地占用税税源明细信息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7)


若税源信息有误,可点击修改或删除。如需同步申报其他税源,点击【新增税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4.耕地占用税申报
(1)确认式申报
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耕地占用税卡片,可以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8)


(2)填表式申报
若纳税人想要确认所选税种申报及减免税明细,可选择【填表式申报】,点击“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09)

资源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此模块完成资源税的申报缴纳。
资源税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资源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2)本期应申报提醒。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纳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1)点击【新增税种】卡片-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1)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2)


(2)点击【填表式申报】-在页面左侧选择相应的税源明细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3)


3.进入税源明细表界面,点击【增行】,录入税目、销售数量等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若纳税人想删除已采集未申报的税源信息,可以点击【删除】进行操作。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4)


4.若纳税人已有资源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系统将根据税(费)种认定信息和纳税人类型、行业、应税资源类型、发票系统收集的当期销售数据和购进数据等信息,预填税目、销售金额等数据,若与实际情况不符,纳税人也可对预填信息进行修改。
5.申报缴款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申报界面,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所有税种信息,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也可点击右上角【填表式申报】,跳转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申报】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5)


申报成功后,点击【立即缴款】进行税款缴纳,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6)

水资源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水资源税。水资源税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十五日。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为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水资源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2)本期应申报提醒。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纳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1)点击【新增税种】卡片-勾选增加本期申报税种-【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7)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8)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19)


(2)点击【填表式申报】-在页面左侧选择相应的税源明细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0)


3.点击【新增】,录入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完成税源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1)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2)


注意事项:
(1)水源类型选择地表水,*特殊用水类别不能选择“水源热泵取水”。
(2)水源类型选择地下水,*特殊用水类别只能选择“水源热泵取水”“回收利用疏干排水(除农业灌溉外)”。
(3)特殊用水类别和*取用水行业互斥,只能选其中一个,选了其中一个另外一个自动置灰。
(4)是否属于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只能选“否”,选“是”会出错,无法保存税源信息。
(5)取水许可证办理情况选“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年计取水量(立方米)等内容置灰。
(6)水源类型必须和*取用水行业保持匹配,不能*水源类型选择地表水,*取水行业选择地下水或者相反。
(7)年计划取水量根据水务部门每年制定的取水计划更新填写。
4.进入水资源申报减免明细表,在申报计算明细填入企业【本期实际取用水量/发电量】后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3)


5.确认税源信息无误后点击下方【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4)


6.确认式申报
(1)选择对应税款所属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所有税种卡片,纳税人可以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5)


(2)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6)


7.填表式申报
(1)进入功能界面,点击【填表式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7)


(2)跳转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界面,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8)


(3)打开“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自动带出纳税人在税源信息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
(4)点击【提交申报】,申报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29)

综合申报

车辆购置税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 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2)通过首页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搜素进入办税功能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30)


2.进入功能后,根据纳税人登录方式及纳税人车辆购置信息,系统自动为纳税人适配购置人自行申报模式:
(1)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购置车辆应申报信息,勾选待申报车辆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31)


(2)纳税人可点击选项查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票号码,查验车辆、发票信息等详情进行核对。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32)


(3)纳税人确认勾选车辆申报数据是否完整正确,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进入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33)


(4)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纳税人可以点击【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34)


(5)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后,纳税人可以下载电子版完税证明。

委托代征报告

(一) 业务场景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按时申报入库。
办理委托代征报告业务的委托代征人为已同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的单位和人员;受托代征人所代征的税(费)种需经过“税(费)种认定”流程认定;代征单位代征税款时使用的完税凭证通过“票证领发”流程领取。
对于已实现税收票证电子化管理的地区,可采用“税收票证电子化管理+税款实时入库”措施,实现代征单位收款的同时代征税款实时入库,并直接向代开申请人开具电子完税证明。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委托代征报告】。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委托代征报告”进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35)


2.进入功能后,纳税人可点击【新增】维护委托代征报告明细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36)


3.新增完成后,页面将展示新增信息,可点击【编辑】修改对应信息。
4.纳税人填写完成,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37)


5.完成申报后可点击预约缴款按钮预约缴款时间。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38)


场景式需求-简易确认式申报

(一) 业务场景
简易确认式申报融合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税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工会经费等税种,实现多个税种一次申报。采用“特征分类+精准预填”实现要素化填报模式取代传统申报模式,通过梳理各税(费)种表单元素之间的关联关系,拆解每一个表单元素所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分类特征,结合纳税人缴费人身份标签来实现表单的融合和动态展示,再利用数据预填、智能推荐等手段实现一张千人千面的要素化动态申报表。在简化纳税人报表填写的同时,也大大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与办税效率。
(二) 办理指引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简易确认式申报】功能菜单。
2.点击“简易确认式申报”功能后,系统自动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简易确认式申报规则,若符合,系统自动进入税费种选择导航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39)


3.进入税费种选择导航页面,系统将默认勾选纳税人可申报的税种,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调整;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税费种,系统默认不可勾选并展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因,纳税人可根据指引进行申报办理。纳税人选择完毕后,点击“去办理”按钮,进入税费试算界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40)


4.进入税费试算界面,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特征信息自动展示纳税人选择税费种的本期应补退税额合计、经营情况、享受优惠情况等数据。纳税人可对预填内容进行确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41)


(1)若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调整相关要素数据,例如:可通过点击经营情况-增值税下的“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或“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弹出相应的填报弹窗进行填写,输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重新计算纳税人的应税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42)


(2)纳税人如需进入申报表填表界面,点击“我要填表”,进入填表式申报模式。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43)


(3)纳税人确认相关数据无误后,即可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确认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44)


5.申报确认页面详细展示了纳税人所选税费种的应纳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等信息供纳税人确认。纳税人若需要查看报表,可点击“查看报表”按钮,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进行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45)


6.申报成功后,可以进行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46)

场景式需求-综合关联式申报

(一) 业务场景
综合关联式申报融合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车船税、契税、车辆购置税、文化事业建设税费、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非税收入(22项)等42个税费种,实现多个税费种一次申报。采用“特征分类+精准预填”实现要素化填报模式取代传统申报模式,通过梳理各税(费)种表单元素之间的关联关系,拆解每一个表单元素所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分类特征,结合纳税人缴费人身份标签来实现表单的融合和动态展示,再利用数据预填、智能推荐等手段实现一张千人千面的要素化动态申报表。在简化纳税人报表填写的同时,也大大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与办税效率。
(二) 办理指引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综合关联式申报】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47)


2.点击“综合关联式申报”功能后,系统自动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综合关联式申报规则,若符合,系统自动进入税费种选择导航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48)


3.进入税费种选择导航页面,系统将默认勾选纳税人可申报的税种,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调整;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税费种,系统默认不可勾选并展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因,纳税人可根据指引进行申报办理。纳税人可点击可点击“添加其他税费种”新增其他需申报的税种,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49)


4.纳税人选择完毕后,点击“去办理”按钮,若纳税人勾选企业所得税但未完成财务报表报送则进入前置事项界面,否则直接进入税费试算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0)


5.若进入前置事项页面,纳税人可点击报表报送按钮进行财务报表报送。报送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税费试算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1)


6.若直接进入税费试算界面,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特征信息自动展示纳税人选择税费种的本期应补退税额合计、经营及享受优惠情况等数据。纳税人可对预填内容进行确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2)


(1)若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调整相关要素数据,例如:可通过点击经营情况-增值税下的“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或“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弹出相应的填报弹窗进行填写,输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重新计算纳税人的应税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3)


(2)若纳税人需要采集税源信息,可通过点击各税费种名称后的“修改税源信息”进行补充。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4)


(3)纳税人如需进入申报表填表界面,点击各税费种名称,进入填表式申报模式。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5)


7.纳税人确认相关数据无误后,即可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确认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6)


8.申报确认页面详细展示了纳税人所选税费种的应纳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等信息供纳税人确认。纳税人若需要查看报表,可点击“查看报表”按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进行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7)


9.申报成功后,可以进行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8)

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

(一) 业务场景
本套餐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非居民纳税人扣缴申报等国际税收跨境交易涉税事项,根据纳税人基础信息、交易合同信息等数据,实现扣缴义务人完成多事项关联要素一次采集、智能引导、便捷办理,引导纳税人完成跨境交易合同信息采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纳税义务智能判断及税款计算、扣缴申报等涉税事项。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
(1)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59)


(2)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首页-【场景办税】-【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功能菜单进入申报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0)


3.进入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首页,分别有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常用申报方案、智能计算结果、税款计算器以及非居民身份信息采集等6个子业务。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1)


4.对外支付综合办税
(1)点击【进入办理】按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2)


(2)进入第一步合同信息采集页面,可选择合同进行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3)


(3)选择合同后,点击【开始办理】,进入合同及本次支付信息,其中本次支付金额和支付日期为必填项,必须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4)


(4)填写完数据项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去到下一个页面(对外支付备案或智能辅助计算)。若已备案或支付金额小于5万美元时,直接进入到智能辅助计算;若未备案且支付金额大于5万美元时,先进入到对外支付备案。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5)


(5)填写完数据项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弹窗申请成功提示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6)


(6)点击【关闭】按钮,页面刷新去到下一个页面(智能辅助计算)。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7)


(7)智能辅助计算:当合同已备案或支付金额小于5万美元时,进入到智能辅助计算页面。进行纳税义务判断,在此页面选择支付费用类型。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8)


(8)确定支付费用类型,点击【确定】按钮后,根据答案判断出相应结果。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69)


(9)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进入计算页面。在此页面填写必填数据项后,点击【计算】按钮,计算税种的应税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0)


(10)点击【按此结果申报】按钮,生成报表进入到扣缴申报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1)


(11)在扣缴申报页面,根据报表的情况显示预览表单,异常处理等操作。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2)


预览表单,点击【预览表单】按钮,会进入到预览页面;点击【返回】按钮,可以回到扣缴申报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3)


异常处理,点击【异常处理】按钮,会弹窗校验不通过内容。点击【修改报表】按钮,可以进入申报表页面修改。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4)


打开报表,点击【打开报表】按钮可进入申报表页面(一般是增值税可申报时显示)。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5)


(12)检查完毕后,勾选税(费)种,点击【提交申报】按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6)


(13)跳转到申报成功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7)


5.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8)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79)


(1)新增合同,在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界面,通过点击【新增合同】按钮,便可以跳转去新增合同界面进行新增合同。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1)


(2)智能辅助申报,在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界面-点击【智能辅助申报】按钮,进入智能辅助计算-纳税义务判断页面,之后操作参考前面的智能辅助计算操作,选择费用类型,计算款,生成报表进行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2)


(3)对外支付备案,在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界面-点击【对外支付备案】按钮,进入合同备案页面,可进行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3)


(4)更多按钮,在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界面,点击【更多】按钮,显示其他已隐藏的操作功能按钮,如修改合同、作废合同、支付情况报告、补充资料、申报等。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4)


6.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1)进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5)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6)


(2)更正备案信息。选择需要更正的已备案记录,点击“变更”。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7)


对于已备案但无备案表编号的历史备案数据,不允许修改,只能作废。点击修改备案时弹出提示“当前历史(未与外汇局交互)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不支持修改;如要修改,可作废后重新备案”。
(3)作废备案信息。选择需要作废的已备案记录,点击“作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8)


当已备案记录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时,不允许作废。点击作废备案信息时会弹出提示“请确认是否实际支付,此备案表状态为‘已支付’,不可作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89)


7.常用申报方案
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场景中,设置“常用申报方案”功能入口,本入口供纳税人将常用的纳税义务判断结果保存为“常用申报方案”,供后续重复使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9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91)


(1)进入新增常用申报方案,点击【新增方案】按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92)


(2)进入新建纳税义务判断方案,可选择费用类型,回答问题,显示判断结果。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93)


(3)填写方案名称后,点击【保存方案】。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94)


(4)查看常用申报方案,点击【查看】按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95)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96)


(5)删除常用申报方案,点击【删除】按钮后,方案状态会变成已作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97)


(6)常用申报方案的应用,当有常用的申报方案时,在智能辅助计算,可以选择方案进行使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98)


8.智能计算结果
(1)展示所有使用税费智能计算保存的计算结果。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29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0)


(2)通过【智能申报】按钮,可以去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1)


(3)通过【删除】按钮,可删除报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2)


9.税款计算器
提供简易版本的扣缴税费计算工具,仅计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勾选则计算,不勾选视为不征),用户无需选择合同,可直接输入支付金额、汇率、税率,进行税费计算,计算结果仅展示在页面上,不与合同关联,不保存为待申报结果。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3)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4)


10.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
(1)当未进行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时,可通过此页面进行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5)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6)


(2)填写好数据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弹出提示框,生成FJ开头的身份码。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7)

批量零申报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在解除非正常户前需向税务机关履行申报义务。对于存续期间无实际经营收入、无应税销售额、无减免税情形、无应补(退)税的流转税纳税人,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补申报申请可以进行简易方式处理,遵循纳税人意愿,通过“免填单”形式打印确认表,经由纳税人或其代理人签章确认后,直接通过批量申报方式办结。批量零申报暂只支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城市建设维护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办税】-【批量零申报】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8)


2.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批量零申报的税种,点击提交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09)


3、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批量零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0)

委托代办申报(资源回收反向开票企业适用)

(一) 业务场景
委托代办申报主要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次月代办申报的业务规则。资源回收企业向出售者“反向开票”时,应当按规定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于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办税费报告表》和《代办税费明细报告表》,并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代办税费的,主管税务机关暂停其“反向开票”资格,并按规定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费、滞纳金。
(二) 办理指引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委托代办申报(资源回收反向开票企业适用)】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1)


2.进入系统后,根据纳税人的预填数据情况和历史涉税行为,系统自动匹配申报模式,分别为确认式申报、填表式申报:
(1)若为确认式申报模式:
1)纳税人需要对税(费)数据展示结果进行确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2)


2)纳税人可通过下发明细信息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搜索框搜索对应的被代办人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3)


3)可点击某条数据行次,展开查看该被代办人的税费详细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4)


4)纳税人如需进入申报表填表界面,点击“我要填表”,进入填表式申报模式,填写完成确认后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5)


5)纳税人如需申报表预览,可通过点击“预览报表”进行查看明细报表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6)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7)


6)纳税人填写完成,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2)若为填表式申报模式:
1)系统默认获取发票相关发票数据并预填表单数据,纳税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代办税费明细报告表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8)


2)代办税费报告表根据明细报告表自动汇总生成。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19)


3)(表间比对)当申报提交出现比对不通过的情况时,根据信息提示,先修改申报表数据,特别是出现强制性比对不通过时,系统将无法进行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20)


4)申报成功后,可以进行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不动产登记办税

土地出让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土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双方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受让方契税。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土地出让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土地出让申报。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2.土地出让申报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土地出让申报】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21)


(2)进入土地出让申报界面,弹出“授权承诺”页面,纳税人浏览内容后,点击【同意】。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22)


(3)进入“土地交易信息”页面,录入所有必录数据项,点击【下一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23)


(4)进入“承受方信息”页面,录入“出让方信息”与“承受方信息”,点击【下一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24)

注意:①当“土地交易信息”页面中‘承受方共有方式’为‘单独所有’时,承受方信息只能录入一行数据;当‘承受方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所有’时,可录入多条(大于等于2)承受方信息。②当前登陆人不需要进行身份验证。③当共有人为企业时,需要可以选择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来进行身份验证。④必须全部共有人验证通过才能进入下一步。
(5)进入“税款确认”页面,系统自动计算承受方税款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上传附列资料,纳税人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25)


(6)进入“申报完成”页面,提示已申请的土地出让申报已提交成功,需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26)

土地转让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土地转让申报是税务机关为了方便转让方办理土地转让纳税申报缴税业务,提高征收效率,综合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及相关规费申报的基本元素而设计的一项申报业务,转让方可以通过一张土地转让申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含其他个人)发生土地转让,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所得税(含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并缴纳税款。其他个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为9%。如果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减按1%)。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土地转让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土地转让申报。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2.土地转让申报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土地转让申报】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27)


(2)进入土地出让申报界面,弹出“授权承诺”页面,纳税人浏览内容后,点击【同意】。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28)


(3)进入“土地交易信息”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29)


(4)选择【合同签订日期】后点击【税源编号】框,弹出“选择土地信息”页面,纳税人选择所需土地信息,点击【确定】(此时会自动预填数据到“土地交易信息”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1)


(5)录入其他必录数据项,点击【下一步】。
(6)进入“交易双方信息”页面,录入“转让方信息”与“承受方信息”,完成身份验证,点击【下一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2)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3)

注意:①当“土地交易信息”页面中‘承受方共有方式’为‘单独所有’时,承受方信息只能录入一行数据;当‘承受方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所有’时,可以录入多条(大于等于2)承受方信息。②当前登陆人不需要进行身份验证。③当共有人为企业时,需要可以选择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来进行身份验证。④必须全部共有人验证通过才能进入下一步。
(7)进入“税款确认”页面,根据提示信息点击【计算】,确定不含增值税金额后,依次录入土地增值税扣除成本、个人所得税扣除成本(转让方为企业时不展示此项,转让方为自然人时可录入),点击【确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4)

注意:当“上次取得土地时间”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包括当天)时根据纳税人选择的“是否差额征收增值税”自动带出对应的“本次交易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当“上次取得土地时间”在2016年4月30日之后时隐藏“是否差额征收增值税”并自动带出“本次交易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8)点击【计税】,系统自动计算转让方税款信息与承受方税款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5)


(9)根据实际情况上传附列资料,纳税人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进入“申报完成”页面,提示已申请的土地转让申报已提交成功,需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6)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一) 业务场景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可通过该模块办理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代收代缴、代扣代缴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7)


2.纳税人可根据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源信息条数选择“单笔”或“批量”的方式录入车船税税源信息并完成申报。
3.单笔录入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源信息
(1)在税源信息条数较少的情况下,可选择单笔录入。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报告表页面,点击【新增行】新增一条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源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8)


4.批量导入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源信息
(1)在税源信息条数较多的情况下,可选择批量导入税源信息。点击【导入报表】-【下载模板】,在下载的模板中填入需要采集的相关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3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0)


(2)模板表格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报表】-【选择文件】或直接拖拽文件至指定区域。如文件不满足填写格式和数据要求,系统将自动提示“上传失败”,纳税人可根据提示的详细信息进行修改。如果导入文件选择错误或需修改文件信息,直接点击【删除】后重新导入文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导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1)


5.若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且已向被扣缴纳税人开具税票的,完成税源信息录入后,可据实填写“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和“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2)


6.提交申报。信息录入完成且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要求完成验证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3)

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一) 业务场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义务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报送《文化事业建设代扣代缴报告表》,申报数据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扣缴义务人,其纸介质申报表按照各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4)


2.进入功能后,选择要报送的属期,默认当天。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5)


3.进入填报页面,默认为要素申报模式,可点击右上角的“我要填表”按钮,切换成表格填写模式。要素申报模式,填写完成后,也可点击下方“预览表单”按钮,预览申报表。纳税人根据自己填写习惯,自由选择填报模式。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6)


4.提交申报,纳税人完成数据填写后,点击页面下方“提交申报”按钮提交,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点击“立即缴款”立即进行税款缴纳,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7)

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一) 业务场景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指扣缴义务人履行除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和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之外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义务,可通过该模块办理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扣缴申报的业务。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8)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进入功能,点击【新增】。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49)


3.输入【被扣缴纳税人识别号】-【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起】-【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项目】-【计税依据】-【确定】。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50)


4.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51)


5.提交成功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52)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一) 业务场景
根据《印花税法》,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单位,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报告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凡是在上海、北京、深圳证券登记公司集中托管的股票,在办理法人协议转让和个人继承、赠与等非交易转让时,其证券交易印花税统一由上海、北京、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代扣代缴。
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2.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53)


3.纳税人进入功能页面,显示对应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表及附表。所属时期起止默认上周周一和上周周末,申报日期为当前日期。
(1)主表自动预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信息、申报信息和经办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54)


(2)附表自动带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55)


4.若纳税人只填写主表:填写完主表的信息,纳税人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也可点【立即缴款】进行缴费。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56)


若纳税人填写主表和附表:则在填写完附表后,点击【提交申报】,跳转到主表,再进行申报。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如纳税人为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纳税期限内通过该模块申报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注:纳税人办理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前,应先完成消费税税种登记。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2)通过首页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搜索进入办税功能。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分为补录式申报和填表式申报,系统会根据企业的消费税品目自动判定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的类别。
2.补录式申报
(1)当纳税人仅存在零售金银首饰业务,系统自动进入补录式申报,系统会根据开票收入自动带出本期销售额并计算出本期应补(退)税额。纳税人需要确认预填数据是否准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57)


(2)如存在未开票数据导致系统自带出的销售额与实际发生数值不同时,纳税人可在“本期销售额”栏次进行补充。修改本期销售额后,系统将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58)


(3)如纳税人仍想使用原填表式申报模式,可通过申报页面右上角【我要填表】进入“填表式申报”页面,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依次进行修改和填写。
3.填表式申报
(1)当纳税人除零售金银首饰业务外还有其他应纳消费税业务时,自动进入填表式申报界面,系统会根据纳税人的业务性质,动态展示纳税人可填报的表单,如纳税人发生委托加工业务,报表中会增加《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59)


4.未办理税费(种)登记
如纳税人本期没有消费税税费(种)登记但是开具了涉及消费税品目的发票时,系统会根据发票信息推送申报消息提醒,纳税人可通过点击首页中的未申报提示或者办税缴费的功能菜单进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申报。如纳税人没有消费税税费(种)登记,本期又产生了涉及消费税的未开具发票收入,需要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消费税税费(种)登记再进行申报。
5.比对异常处理
纳税人在提交申报时,若系统产生申报比对不通过,纳税人可通过提示类比对或强制类比对进行处理。
(1)提示类比对。纳税人进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若表间关系比对不正确,系统会在提交报表时产生表间关系比对不正确的提示,纳税人可选择修改申报表或者继续申报。
(2)强制类比对。如纳税人主表填报的征收品目为成品油、卷烟、超豪华小汽车,票表不对不符时,出现强制比对,强制提交会产生比对异常转办事项流转至税务人端。纳税人需处理该比对异常流程,否则会影响纳税人办理发票开具、发票领用等业务。
6.相关业务
(1)申报更正与作废。纳税人自行发现或税务机关发现申报错误的,需要进行申报更正或作废,请通过【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申报更正与作废】进行申报更正或作废。
(2)税费缴纳。申报成功,存在未缴纳税费款的纳税人,提醒缴款开票或预约扣款。缴款完毕,可根据需求开具完税证明。
(3)申报结果查询。纳税人完成申报后,可通过【数字账户】-【账户查询】-【申报信息查询】对申报的结果及报表进行查。

定期定额核定及申报

定期定额终止

(一) 业务场景
符合终止定期定额管理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停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定期定额终止: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核定及申报】-【定期定额终止】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0)


2.填写相关信息
进入功能页面后,系统根据纳税人定期定额核定结果预填信息,纳税人手动选择终止原因和终止日期,若终止原因选择其他,需要补充说明具体原因。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1)


3.提交申请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根据规则判断是否符合自动办结,符合则进入办理成功页面,不符合则进入提交成功页面,等待税务人员审核。

申报更正

申报更正与作废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若发现申报表有误,需更正或作废,可使用该模块完成申报表的更正或作废。申报更正或作废时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报作废,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已经开具完税凭证或划缴税款的申报表,只能更正申报,不能作废。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申报更正与作废。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
(2)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2)


2.申报更正
若纳税人申报数据有误,需要修改的,即使已经缴纳税款,也可以申报更正,如申报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且超出缴款期限的,要按规定缴纳滞纳金。进入【申报更正与作废】,查询到需要更正的申报表,点击【更正】。
3.申报作废
若纳税人申报有误,尚未缴纳税款且未过申报期限,可以作废后重新申报。已缴纳税款的申报表无法作废。进入【申报更正与作废】,查询到需要作废的申报表,点击【作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3)


税费缴纳

税费缴纳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通过此功能模块缴纳各项税(费),包括申报产生的应纳税额、逾期未缴纳的欠税、滞纳金和违法违章罚款等应缴税费项目。
注:代开发票申请产生的相关税费只能通过跳转进入相应缴款页面。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税费缴纳业务: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2.选择需缴纳的税费
(1)系统会默认勾选当前需要缴纳的全部税费及滞纳金,纳税人也可单独勾选其中一笔或多笔税费款进行缴纳。
(2)如果存在逾期缴纳的税费,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同时缴纳滞纳金。纳税人在缴纳逾期缴纳的税费本金后,滞纳金会停止计算。如果选择“不同时缴纳滞纳金”,则该笔滞纳金会作为欠缴,将影响纳税人信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4)


3.选择支付方式并缴款
目前系统支持三方协议缴款、银行端(查询缴款)、银联缴款和第三方支付等四种缴款方式,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缴款方式。
4.三方协议缴款
三方协议缴款是一种纳税人委托开户银行划缴税款至国库的缴款方式,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三方协议签订】模块签订三方协议后,系统则默认选择三方协议缴款。未签订三方协议的,系统不会展示该缴款方式。三方协议缴款有【立即缴款】或【预约缴款】两种缴款方式。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5)


(1)立即缴款
该缴款方式适用于纳税人当前即可缴款的情形。纳税人核对缴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
如系统提示“缴款失败”,请核实缴款所选账户余额是否充足,如果非以上原因,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进行在线咨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6)


(2)预约缴款
纳税人如果不想立即缴纳未到缴款期限的税费,可以预先设置期望缴纳税费的时间,到该时间系统自动扣缴税费。纳税人可选择缴款期限前5天中任意一天作为预约缴款的时间。纳税人使用该种缴纳方式,需确保账户在扣款日期当天有足够的资金,避免扣款失败导致欠缴税款、滞纳金,并对纳税人信用造成影响。
确定预约缴款日期后,可对预约扣款日期进行修改、删除。删除后可以在【未缴税款】页面重新查询到未缴税款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7)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8)


5.银联缴款
纳税人选择银联缴款,可以使用任一已开通网银、资金充足的银行卡进行税费缴纳,首次使用时会提示需下载网银安全控件。
(1)点击【银联缴款】-【立即缴款】-【扣款】,系统跳转至银联支付页面,可选择“卡号付款”与“登录付款”两种形式,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操作,完成付弹出界面提示“缴款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6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0)


6.银行端(查询缴款)
适用于已开设银行账户但未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使用该缴款方式缴纳税费总共分为三步: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加盖付款单位在银行预留的印鉴章-限缴期内到对应银行扣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1)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2)


(1)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点击【立即缴款】,核对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系统提示“开具成功”,点击【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下载《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
注:点击【立即缴款】后,出现的付款账号相关信息来自于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报告的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如纳税人有多条信息,可以通过选择“付款人账号”来打印正确的付款信息;如果纳税人不存在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则此处付款信息空白,但不影响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打印后手动进行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3)


(2)加盖付款人在银行预留的印鉴章。
(3)在限缴期内将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交付付款银行进行扣款,扣款成功后,纳税人凭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回单联)进行会计核算。
7.云闪付
适用于通过云闪付支付方式进行税费缴纳的纳税人,纳税人按照提示使用云闪付APP扫描二维码即可进行缴款。
8.缴款失败处理
纳税人使用银行端(查询缴款)、银联缴款或第三方支付缴款,如需改变支付方式或因支付超时、密码输入错误、账户余额不足、单笔或当日支付超过银行账户限额等原因导致缴款失败,可进入【税费缴纳】模块,选择【缴款凭证处理】,进行【解锁】操作,解锁成功后,可重新进行缴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4)

特别纳税调查自行调整(缴纳)

(一) 业务场景
税务机关通过关联申报审核、同期资料管理和利润水平监控等手段,对企业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发现企业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风险的,可以向企业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提示其存在的税收风险。
企业收到特别纳税调整风险提示或者发现自身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风险的,可以自行调整补税并填报《特别纳税调整自行缴纳税款表》。
经调查,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存在特别纳税调整问题的,企业可以在收到《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通知书》前自行缴纳税款。企业自行缴纳税款的,应当填报《特别纳税调整自行缴纳税款表》。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意见建议。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特别纳税调查自行调整(缴纳)】。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进入功能模块。
2.流程指引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特别纳税调查自行调整(缴纳)】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5)


(2)前置监控通过后,进入表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6)


3.选择所属年度,且“加收利息情况”选择“基准利率”时,判断所属年度是否有报送同期资料,如无则提示:“您好,企业提供同期资料及有关资料的可按基准利率加收利息,您可前往【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模块报送。”,并提供链接进行跳转办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7)


4.填写完表单,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8)


5.再次进入表单,可以带出已经申报过的记录,点击作废按钮,点击“作废”按钮时,提示:“作废操作不可逆,作废时会同步作废《特别纳税调查自行调整(缴纳)》全部信息,请确认是否作废?”,点击“确定”按钮,作废校验通过提示“作废成功!;点击“取消”,停留在当前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79)

“走出去”税收服务

“走出去”税收服务

(一) 业务场景
本事项是“走出去”税收服务场景,目的是向纳税人集中展示《“走出去”税收指引》、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以下简称税收指南)等境外税收服务产品,同时设置专题辅导、调查问卷功能,以了解“走出去”纳税人需求,为“走出去”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定制化的涉税服务,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
(1)【场景办税】-【走出去税收服务】
(2)【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走出去”税收服务】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0)


2.点击进入“走出去”税收服务功能模块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1)


3.税务机关设置了初始问卷调查,以便了解企业“走出去”情况和涉税需求。未来税务机关也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问卷调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2)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3)


4.点击问卷调查并填写提交成功,税务人员会根据您的问卷提供对应的咨询服务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4)


5.可选择个性化定制,选择您要查看了解的国家。定制服务产品可能提供您需要了解的事项,也可进入专题辅导页面进行订阅。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5)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6)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7)

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

频讲税费之即征即退退税

(一) 业务场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二) 办理指引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8)


2.进入该功能,录入相关数据后,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89)


3.提交成功后,完成本次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

(一) 业务场景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应在申报缴纳税款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备案资料的范围和要求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功能菜单。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进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0)


2.进入功能后,先选择核定有效期起止,然后点击“新增”。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1)


3.录入相关数据后,点击“确定”。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2)


4.新增完成后,页面将展示新增的备案信息,纳税人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备案: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3)


5.系统会对备案有效期到期情况进行记录,推送延续备案的提醒。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4)


6.点击提醒消息的办理按钮,可以直接跳转到功能内办理延期操作。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5)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一) 业务场景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财政厅、税务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省级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申请,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规定的核定程序审定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1)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6)


2.进入功能后,先选择核定有效期起止,然后点击“新增”。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7)


3.录入相关数据后,点击“确定”。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8)


4.信息录入完毕,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399)


5.提交成功后,需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纳税人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办理进度。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0)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

(一) 业务场景
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报送《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报告。
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方式分为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
(二) 办理指引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1)


2.进入功能后,系统会根据实际情况预填数据,纳税人页可点击【编辑】按钮,查看预填数据的详细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2)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3)


3.若纳税人需要新增,则点击“新增”按钮,弹出新增弹窗,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4)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5)


4.若填写有误,纳税人可以勾选数据点击“删除”按钮,直接删除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6)


5.填写完成后,可点击“预览”按钮,预览报告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7)


6.纳税人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页面显示申请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8)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一) 业务场景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于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0日内进行备案。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七条第(一)项情形的,由转让方向被转让企业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属于《通知》第七条第(二)项情形的,由受让方向其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股权转让方或受让方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备案事项;代理人在代为办理备案事项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备案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备案:
(1)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09)


2.进入功能,系统显示操作指引。点“跳过引导”可直接进入填写界面。点“下一步”会继续显示指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0)


3.填写转让方信息、被转让企业信息、备案详细信息,点“下一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1)


4.上传附件,点击“下一步“。预览表单后,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2)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3)


5.提交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4)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一) 业务场景
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的交易双方和被间接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项,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点击进入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模块,填写基本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5)


3.点击上传必报的附送资料,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6)


4.办理成功,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查看进度。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7)

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

(一) 业务场景
企业在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或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前,对合同信息进行采集或者信息变更,并将合同提交给税务机关。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2.新增合同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功能菜单进入功能。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8)


(2)进入功能,点击“新增合同”,进入表单合同填写的页面,选择“支付所得类型”(注意:若选择“承包工程、提供劳务”或“国际运输”,系统将按照《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展示填写信息。选择其他类型,系统展示合同基础信息让纳税人填写);选择收款人类型以及非居民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合同信息的填写后,点击“下一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1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0)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上传附送资料,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1)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2)


3.对已有合同信息的管理
对于已有跨境交易合同,纳税人可以在“操作功能栏”选择“智能辅助申报”、“对外支付备案”、“修改合同”、“作废合同”、“补充资料”、“申报”六个功能。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3)


(1)点击“智能辅助申报”,进入对外支付综合办税(国际汇税通)模块。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4)


(2)点击“对外支付备案”,可跳转【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5)


(3)点击“修改合同”,对应跳转至合同信息录入/附件上传页面、对已有合同信息进行调整。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6)


(4)点击“作废合同”,可作废未支付或未关联申报的合同信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7)


(5)点击“补充资料”,可补充上传附送资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8)


(6)点击“申报”,进入合同申报清册界面,纳税人选择对应申报的税种进行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29)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报告

(一) 业务场景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9条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纳税人发生以上情况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报告: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报告】;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进入办税功能。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0)


2.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1)


3.提交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2)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在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后,选择填报享受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享受公告中规定不采取清单进行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享受公告中所称原有政策规定优惠的,系统自动发起提醒,待纳税人确认后,启动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流程。纳税人填报后,系统将对纳税人填报信息进行校验,并反馈纳税人。纳税人采集完成后,自动办结该事项,并自动推送至下一环节。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请办理的,系统将对纳税人填报信息进行校验,并反馈纳税人。纳税人采集完成后,自动办结该事项,并自动推送至下一环节。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采集业务: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采集】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3)


2.直接通过功能模块进入报送时,如未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或者申报中未选择相应优惠事项并填写优惠金额的,系统监控不能办理;可点击“去办理”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填报相关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4)


3.前置监控通过后,进入表单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5)


4.上传必报附送资料,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6)

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

(一) 业务场景
企业应按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资料报送范围为企业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达到准备同期资料条件的纳税人依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或者纳税人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同期资料。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10年。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采集业务: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进入。
2.资料采集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7)


(2)进入功能后,默认展示资料采集页面,点击“增行”按钮,根据实际情况上传对应文件。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8)


(3)确认上传文件无误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39)


3.历史记录
(1)进入功能后,点击“历史记录”即可查看历史提交记录,支持下载历史提交文件。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1)

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采集

(一) 业务场景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应在符合条件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以及分配所得的年度终了后及时向法人合伙人提供《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明细表》。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采集:
(1)在【我的消息】可查看到消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2)


点链接可查看具体信息,点“办理”按钮可直接跳转。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3)


(2)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采集】。
2.进入功能后,选择采集信息所属年度。系统判断所选的所属期内是否已采集。新增采集表,系统根据法人合伙人及其企业所得税年报附表(A107030)数据,生成被投资企业类型的预填信息。可修改。点“确定”进入信息采集页面。已采集则根据上次采集信息自动带出,可修改。点“修改”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4)


3.填写采集明细表,系统根据预填规则将信息自动带出,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5)


4.确认后,提交采集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6)


5.办理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7)

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

(一) 业务场景
重点税源监测是指税务机关按月采集重点税源监测企业的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后报送的涉税资料,形成《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补充采集表》、《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补充采集表》和《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补充采集表》等四种报表,以便强化重点税源监测和分析,服务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的过程。
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主要是指税务机关依据重点税源报表制度,采集已标识为重点税源监测企业的纳税人涉税资料,形成《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补充采集表》、《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补充采集表》和《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补充采集表》等四种报表信息,并且将全部信息采集到核心征管系统。涉税资料主要包括税务登记信息、申报征收信息、财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涉税资料。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
(2)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进入办税功能。
2.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8)


(1)系统对数据进行预填写,纳税人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录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49)


(2)纳税人填报完各表后,点【审核】,审核通过的点【提交】,采集流程结束;审核不通过的,按照审核提示继续补充数据、修改数据或填写审核情况说明,再次点击审核,直到提示“审核通过”。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0)


(3)审核通过后,即可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完成本次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1)

千户集团基础涉税数据报送

(一) 业务场景
千户集团按月度报送相关基础涉税数据,简称“直报数据报送”,是指千户集团总部根据税务总局工作要求,按月填报全部成员的部分税收、财务、经营数据,由电子税务局进行逻辑校验,并由省、市级税务机关对报送情况及校验情况说明进行审核,将直报数据存至税务端进行查询、统计、应用等操作。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千户集团基础涉税数据报送】。
(2)通过待办的链接进入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千户集团基础涉税数据报送”进入功能。
2.报送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千户集团基础涉税数据报送】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2)


(2)进入功能后,系统展示该纳税人的基础涉税数据报送清册以及报送状态。纳税人点击未报送记录的“填写”按钮进入对应属期的报送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3)


3.报送页面:
(1)在报送页面,系统获取上期报送数据并根据数据预填规则自动预填数据,纳税人进行数据补充或修改。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4)


(2)系统对纳税人的填报数据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展示在校验提示中;对校验通过的,纳税人无需填写提示情况说明。对校验不通过的,纳税人需要按照校验提示修改数据或填写提示情况说明,如有校验不通过且未填写提示情况说明的,不予许提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5)


(3)纳税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完成,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上报”按钮,完成报送。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6)


4.其他功能介绍:
(1)对于往期报送记录提供查看以及更正功能。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7)


(2)暂存功能:点击暂存后自动保存当前页面填报的内容,下次进入页面后自动显示当前保存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8)


(3)重置功能:即将当前页面内容全部清除,企业可重新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59)


(4)导入报表功能:提供EXCEL模板导入,支持企业将填报好的模板进行导入报送。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0)


(5)批量填写功能:企业在填报数据时,可一并填报“提示情况说明”栏目,支持纳税人选择数据项进行批量填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1)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存在已经申报的增值税,并且没有采集过期末留抵退税意愿,可通过此项功能,完成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的补充填报。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
(1)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2)


(2)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搜索进入该功能。
2.进入【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模块,点击【采集】,进行不同税款所属期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3)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4)


(1)已采集的退税意愿可通过【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5)


(2)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采集或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示办理成功。纳税人可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办理进度。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6)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7)


税收统计调查

(一)业务场景
税收统计调查工作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布置 的一项重要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主要是为完善财税政策、加强财税管理提供数据支撑,自 1984 年开始至今,为我国的经济税收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税收统计调查企业名单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总局制定的标准确定,形成税收调查企业清册。
(二)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收统计调查
(2)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税收统计调查”进入办税功能。
2.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统计调查】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8)


(1)系统对数据进行预填写,纳税人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录数据,纳税人点击【暂存】按钮,可对填写数据进行暂存。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69)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0)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1)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2)


(2)纳税人填报完各表后,点【审核】,审核通过的,点【提交】,采集流程结束;审核不通过的,按照审核提示继续补充数据或、修改数据或填写审核情况说明,再次点击审核,直到提示“审核通过”。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3)


(3)审核通过后,需要纳税人对本次采集结果进行确认声明,纳税人按提示补全声明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提交申请。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4)


(4)提交成功后,完成本次全国资料税收调查采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5)

财务报表报送

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

(一) 业务场景
财务报表报送是指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以及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功能进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6)


2.系统会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自动带出需报送的财务报表报送种类。
3.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例,系统提供三种报送模式:财报导入、财报转换、在线填写。
(1)纳税人选择财报导入模式:
财报导入模式就是通过税务标准表单导入,步骤如下:
①纳税人选择财报导入入口,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财报导入功能界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7)


②纳税人点击“下载模板”按钮下载导入模板,将需要报送的数据在模板中填写完成并保存。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8)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79)


③纳税人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已经填写的模板,或将填写的模板拖至文件上传区域,系统显示已上传文件。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0)


④点击“导入报表”按钮,系统自动将模板中的数据预填在报表中,纳税人进行确认。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1)


⑤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系统提示报送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2)


(2)纳税人选择财报转换模式:即财务软件导入。若纳税人选择财务软件导入,步骤如下:
①在财务软件中将相应财务报表进行导出下载,然后纳税人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已下载的财务报表或将财务报表拖至文件上传区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3)


②上传成功后,点击“转换报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4)


③若纳税人发现报表行次、列次不一致时,可点击右上角“调整项目”进行手工匹配。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5)


④手工匹配完成后,点击重新转换,相应的数据就会自动带入到报表中,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6)


(3)纳税人选择在线填写模式:
①纳税人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报表在线填报界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7)


②纳税人在线填写报表数据,点击左侧报表列表可切换填报其他表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8)


③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系统提示报送成功。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89)


4.若往期财务报表数据有误,可选择对应属期进行更正申报:
纳税人在引导页选择需要更正的所属期,点击“下一步”按钮后出现弹框提示:“该所属期已完成申报,是否要进行该所属期的申报错误更正”,点击“确定”按钮,可以跳转表单页进行更正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0)

非税收入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此模块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前须完成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
(二) 办理指引
1.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3种进入途径):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2)通过本期应申报提醒跳转进入。
(3)首页右上方搜索栏输入关键字选择进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1)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2)


2.为简化缴费人操作,系统提供“补录式”和“填表式”两种申报模式。
3.补录式申报
(1)补录式申报为默认的申报方式。若缴费人当期已完成增值税申报,系统预填数据为增值税申报数据。为了更加准确的享受减免优惠,建议缴费人完成增值税申报后再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
(2)若缴费人当期未完成增值税申报,系统会提醒缴费人增值税未申报,缴费人可选择继续申报。但需要填写应征收入、免征收入或减除项目等内容,系统自动计算应缴费额,并展示在费款计算信息栏目下。
(3)如提供广告服务的缴费人需要扣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的,点击【编辑扣除项】进行填写。系统会预填数据,缴费人进行核对后,可自行勾选删除或者增加。缴费人减除价款的,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3)


4.填表式申报
缴费人可根据自身使用习惯切换为传统式填表申报,通过页面右上角进入【我要填表】,点击页面左侧"报表列表"栏目进入相应表单填写,填写完成后【提交申报】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4)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5)

通用申报(工会经费)

(一) 业务场景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通过此模块申报工会经费;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通过此模块申报工会筹备金。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路径申报工会经费及工会筹备金:
(1)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通用申报(工会经费)】-【填写纳费期限与费款所属期起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6)


(2)通过点击本期应申报提醒跳转进入。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2.已有税费种认定信息
(1)若缴费人已有工会经费税费种认定,只需要填写“应税项”,系统根据税费种认定信息及应税项自动计算应补(退)税费额,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2)如缴费人想要查看详细信息,可点击页面右上角【我要填表】进入传统表单填写页面,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7)


3.没有税费种认定信息
(1)若缴费人无工会经费税费种认定信息,点击“新增申报信息”,自行填写征收品目、征收子目、税(费)款所属期起止、应税项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提交申报】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8)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自行申报)

(一) 业务场景
单位和个人通过此功能模块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
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农网还贷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和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国家成油收入等非税收入项目。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非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2)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499)


2.进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界面会提示选择是按月或按次申报,填写相应的申报期限即可跳转下一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0)


3.点击【查看/编辑】或新增申报信息,选择需要申报的征收项目,进行征收品目的选择。选择完成后,在“应缴费基数”“应缴费基数减除额”“减免费额”“扣除数”处填写正确的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1)


4.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成功即可。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2)


5.当缴费人为非税收入项目代征企业,且征收项目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时,需在申报页面点击【电力类非税收入明细信息采集表】,填报《电力类非税收入明细信息采集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3)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4)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

(一) 业务场景
单位和个人通过此功能模块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项目。
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土地闲置费、土地出让金、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非税收入项目。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非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主管部门核定)】
(2)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5)


2.在【主管部门采集费源信息列表】页面,选择需要申报的费源信息,点击【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6)


3.系统会根据费源信息自动预填申报表,可以点击【预览表单】查看申报表,确定申报表每个栏次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7)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8)


4.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成功即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一) 业务场景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应通过此功能模块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个人,不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义务人,无需申报。
(二) 办理指引
1.缴费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3)本期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09)


2.申报缴款
(1)进入申报时,系统预填“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且不可修改,若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前往残联审核部门对安置残疾人数进行确认。缴费人需准确填写“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否则会影响税款计算。
(2)若纳税人符合减免政策,系统会自动填写减免性质,并计算本期减免费额,无需额外提供资料。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10)


(3)若缴费人需进入传统申报表填写界面,可点击右上角【我要填表】。数据填写完成后,可点击【预览表单】对数据进行查看,也可直接点击【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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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成功后,可点击【立即缴款】进行费款缴纳。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一) 业务场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包括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进口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费申报。基金缴纳义务人销售应征基金产品时缴纳基金。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基金,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基金缴纳义务人销售或受托加工生产相关电器电子产品,按照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缴纳基金。应缴纳基金的计算公式为:应缴纳基金=销售数量(受托加工数量)×征收标准。自2014年6月1日起,基金缴纳义务人(以下称受托方)受外贸公司(以下称委托方)委托加工电器电子产品,其海关贸易方式为“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且由委托方收回后复出口的,免征基金。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7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新电子税务局可补申报2024年1月1日以前年度所属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功能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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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系统后,纳税人状态通过校验后点击【继续办理】按钮进入申报界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13)


3.要素申报
进入申报界面后,填写对应的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14)


4.填表式申报
进入申报界面后,点击【我要填表】按钮,进入表单填写页面,填写并核对页面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15)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16)


加工调油企业

加工调油企业基本信息采集

(一)业务场景
对于系统中已标记为成品油生产企业-加工调油企业的纳税人,纳税人可通过新电局加工调油企业模块,报送《企业基本情况采集表》、《企业产品调和方案表(上一年度实际值)》、《企业仓储情况采集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月度统计表》、《企业产品月度调和方案表》、《企业原材料情况月报表》、《企业产品情况月报表》等7种资料。
本功能为【加工调油企业基本信息采集】,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完成以下报表的报送:
一次性报送:《企业基本情况采集表》
按年报送:《企业产品调和方案表(上一年度实际值)》、《企业仓储情况采集表》
(二)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加工调油企业】-【加工调油企业基本采集表】功能菜单。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17)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加工调油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进入。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18)


3.系统根据当前纳税人是否为首次报送分场景展示
(1)若首次报送,则直接进入填表式页面,纳税人需一次性报送三张报表,分别为《企业基本情况采集表》、《企业产品调和方案表(上一年度实际值)》、《企业仓储情况采集表》;
1)《企业基本情况采集表》: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列表数据,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控股信息、证照信息、装置明细。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19)


2)《企业仓储情况采集表》:纳税人点击【新增】按钮,弹出填写弹窗,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仓储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选中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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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保存】按钮,完成本条数据新增。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21)


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完成新增并自动触发二次新增操作并弹出填写弹窗
3)《企业产品调和方案表(上一年度实际值)》:纳税人点击【新增】按钮,弹出填写弹窗,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产品调和方案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选中的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22)


点击【保存】按钮,完成本条数据新增。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23)


点击【保存并新增】按钮,完成新增并自动触发二次新增操作并弹出填写弹窗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24)

4)点击【上传附报资料】按钮,弹出附报资料上传弹窗;
5)点击【暂存】按钮,系统会对本次填写数据进行暂存,在纳税人再次功能时弹出暂存数据判断弹窗。点击【确定】按钮,带出暂存数据。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25)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26)

4.若非首次报送,进入引导页面,支持纳税人修改已报送的数据以及报送需报送的报表;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27)


(1)点击【加工调油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按钮,进入修改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28)


(2)点击操作列按钮,进行如下操作:
点击【填写】按钮,进入填写页面
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页面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税费申报及缴纳(图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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