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概述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税收票证。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2.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3.关联场景
| 场景编号 | 场景顺序 | 是否强制关联 | 场景名称 | 关联关系 |
| 1 | 前续场景 | 强制 | 缴纳税款 | 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 |
| 2 | 后续场景 | 非强制 | 税收完税证明查验 | 证明左上角增加二维码,手机扫描后即可跳转到电子税务局“全国税收票证查验”功能,录入查询条件后展示查询结果。 |
| 3 | 后序场景 | 非强制 | 办税进度及事项查询 | 办理进度及下载文书查询 |
4.功能路径
1.【办&查】-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2.【税费缴纳】功能的缴款成功界面-推荐业务【去办理】-转开税收完税证明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5.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功能菜单。

2.进入【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界面,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具完税证明(表格式)及完税证明(文书式)。
5.1 开具完税证明(表格式)
1) 可选择开具时间,可选、三月、半年或自定义

2) 查询条件选择本月,点击【查询】

3) 也可展开高级查询,按需选择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

4) 系统查询出可开具的完税信息。勾选需要开具的完税信息,点击【开具】。

5) 跳转至开具成功页面,可选择点击【下载】或点击【返回首页】

5.2 开具完税证明(文书式)
1) 纳税人需要申请对连续某个时间段的纳税情况汇总开具完税证明的,需要选择“完税证明(文书式)”。同表格式可以选择时间,可以通过按钮实现选择开具类型为汇总或明细。点击【查询】。

6) 勾选需要开具的数据,点击【开具】。

7) 跳转至开具成功页面,可点击【下载】下载税收完税证明,也可点击【返回首页】返回首页。

6.报送资料
无。
7.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不得作为纳税人的记账或抵扣凭证。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可以申请换开完税凭证。其中所称“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是指记载车船税完税情况的交强险保单、记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完税情况的利息清单等税法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能够作为已完税情况证明的凭证。
4.对同一笔税费只能进行一次“换开”或“转开”,已经“换开”或“转开”的,只能进行补开,即“是否补打”只能选择“是”。
5.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就税款所属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缴(退) 税情况申请开具证明的,税务机关为其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6.纳税人遗失《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不能重新开具。
7.纳税人提供加盖开具单位的相关业务章戳并已注明扣收税款信息的“成交过户交割凭单”或“过户登记确认书”,可以向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税收完税证明》。
8.常见问题
出现查询不到需要转开的税收完税证明有那些原因?
答:①在查询需要转开的税收完税证明时,税款不是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的。
②在查询需要转开的税收完税证明时,税款是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的,但是不是首次转开。(部分因网络延迟等原因,导致系统默认非首次转开,可通过选择是否补打来进行查询。)
1.业务概述
1.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是证明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税情形的文书。
2.欠税情形是指纳税人存在《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3.纳税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1)因商务合作、出国签注、留学等以无欠税情形为前提的。
(2)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税务机关出具无欠税证明的。
4.《无欠税证明》的开具内容,参照核心征管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内容即可。
2.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3.关联场景
| 场景编号 | 关联性 | 场景名称 | 关联关系 |
| 1 | 强制关联 | 自然人信息采集 | 自然人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如果尚未取得纳税人识别号的,应当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 表)》并生成自然人基础信息档案。 |
| 2 | 进行受理前置监控 | 进入功能菜单时实时 | 系统查询申请人本主体和关联主体在全国范围内的未申报和欠税数据,判断是否允许申请开具 |
| 3 | 强制关联 | 无欠税证明查验 | 已开具成功过的无欠税证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查验 |
| 4 | 强制关联 | 推送证明开具结果信息 | 同时提供下载功能,可由纳税人下载格式文件并进行打印,无欠税证明需要加盖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非自然人开具);自然人开具无欠税证明需要加盖当前登录的县(区)级税务业务专用章,确保不可篡改。 |
4.功能路径
1.【办&查】-【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5.操作步骤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办&查】-【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菜单进入功能。

2.登录为自然人或企业,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模块(如申请人不存在未办结事宜,跳转到无欠税证明预览界面,如申请人存在未办结事宜,则展示纳税人的未尽事项详情界面)。
1)不存在未办结事宜,选择业务发生地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界面。

(1) 点击“开具”按钮跳转证明下载界面,点击“下载”按钮,下载PDF格式表单。


2)如存在未办结事宜,显示未办结事项界面,“点击处理未办结事项”查看未办结事项明细。


(2) 点击“查看《开具无欠税证明未尽事宜通知书》”,生成未办结事项通知书,点击“开具”按钮跳转通知书下载界面,点击“下载”按钮,下载PDF格式表单。

6.报送资料
无。
7.注意事项
1.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关于“不存在欠税情形”的适用范围: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下列应缴未缴的税款:一是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二是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三是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四是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五是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包括作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未按期缴纳的税款。
8.常见问题
如果纳税人存在应缴未缴税款该如何处理?
答:点击办税-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存在未办结事宜,点击【去缴款】完成相关未办结事宜。
自然人提示有未申报信息如何处理?
答:自然人的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关联企业的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查询关联主体是否有未申报,取消与企业关联关系或者处理关联企业的未申报后再开具。
1.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将各环节制作好的需送达的各类税务文书,采用法定或约定的送达方式送达文书受送达人。(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需要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包括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效力、渠道和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签订确认书后税务人员可以对受送达人采取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税务机关将各环节制作好的需送达的各类税务文书,采用法定或约定的送达方式送达文书受送达人。
2.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3.关联场景
| 场景编号 | 场景顺序 | 是否强制关联 | 场景名称 | 关联关系 |
| 1 | 前序场景 | 非强制 | 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签订 | 受送达人选择电子送达,应当事先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
| 2 | 前序场景 | 非强制 | 税务事项通知 | 税务机关向受送达人通知有关税务事项时使用《税务事项通知书》。 |
| 3 | 后序场景 | 强制 | 文书送达回证制作及销号 | 电子文书推送至纳税人端后,系统根据对应文书生成文书送达回证信息,并对已送达的文书进行销号。销号时需要对生成的文书,以及文书送达回证进行销号。 |
4.功能路径
【办&查】-【公众服务】-【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查询】。
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5.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通过功能采集进入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查询功能:

纳税人可根据查询条件筛选需要查看的文书:

2.选择完毕后,可查询对应的文书,在“查询结果”页面点击【编辑查询条件】则展示查询条件的选项框,点击【重新查询】按钮再次根据查询条件查询。


3.点击文书对应卡片的箭头看查看文书的详细内容,并支持下载、发送邮箱、打印、分享等操作。

6.报送资料
无
7.注意事项
1.受送达人在登录电子税务局时,对没有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纳税人进行是否签订的提示。
2.电子送达确认书协议签订需要对纳税人可信身份认证等级进行校验,只有在二级及以上才能办理。纳税人可信身份认证等级在二级以下阻断并提示“您当前登陆方式认证级别暂不满足办理该业务条件,请切换登陆方式后进行办理”。
8.常见问题
问:我的可信身份验证等级是多少?
答:您的可信身份验证级别取决于您的登录方式:
1级,用户名+密码/邮箱:验证用户名密码是否正确匹配或通过电子邮件确认。
2级,手机短信验证码:确保手机号码为当前人员在税务可信身份体系预留的手机号;确保手机验证码匹配正确。
3级,数字证书:确保数字证书颁发的真实性;校验数字证书的有效性。
4级,生物识别,通过生物识别验证当前操作人员为实人。
5级,生物识别+专用设备,通过生物识别验证当前操作人员为实人,并通过身份证专用识别设备进行验证。
1.业务概述
本功能实现纳税人针对已提交办理业务事项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税结果。
2.办理流程
办结期限:实时。
3.关联场景
| 场景编号 | 场景顺序 | 是否强制关联 | 场景名称 | 关联关系 |
| 1 | 前序场景 | 强制关联 | 纳税人主动发起 | 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系统,并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 |
4.功能路径
1.【办&查】-【涉税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3.通过首页语音搜办税进度。
5.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 【办&查】-【涉税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菜单。

进入模块界面。

筛选。

可选择【事项名称】模糊搜索


可选择【办理时间起】

可选择【办理时间止】

可选择【事项进度】

找到所查相关流程,初始界面可看到流程进度

点击相关流程后,可看到该流程提交信息。

办理相关文书业务,可在【文书信息】查看文书内容。
(1) 打印相关文书

(2) 下载相关文书

6.报送资料
无。
7.注意事项
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登录电局时,可查询所有申请办理的税务事项;提交事项可以查看进度详情和下载文书。
8.常见问题
APP是否能撤回或修改流程?
答:不可以,只能在Web端进行撤销后修改,APP只能查看流程不可进行操作。
文书是否可下载?
答:对纳税人填报的申请或报告信息、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证明等表单,提供下载打印功能。
1.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以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等信息,并在对应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详情页面发起委托申请。
2.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3.关联场景
无。
4.功能路径
1.【办&查】-【公众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及委托】。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及委托”进入。
5.操作步骤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 -【公众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及委托】功能菜单。

2.纳税人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符合条件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


3.进入查询结果页面后,纳税人若想继续查询,可点击下方重新查询按钮,输入对应查询条件后,即可再次查询。

4.纳税人可点击需要委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对应卡片查看该机构详细信息:

5.若纳税人需要委托该涉税机构,可点击我要委托按钮填写信息完成委托:

6.报送资料
无
7.注意事项
无
8.常见问题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的文件条款是什么?
答:(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十一条、第十三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1.业务概述
税务检查证查验是指税务检查证持有人在履行检查职责时,向纳税人(被检查人或其他当事人)出示税务检查证,纳税人通过录入税务检查证号码或扫描税务检查证二维码,验证并展示持证人身份信息的过程。
2.办理流程
自动办结。
3.关联场景
无。
4.功能路径
1.【办&查】-【公众服务】-【税务检查证查验】。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税务检查证查验”进入查验功能。
5.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公众服务】-【税务检查证查验】功能菜单。


2.进入税务检查证查验功能。填写税务检查证号码后,点击【查验】,可查看证件信息。


6.报送资料
无。
7.注意事项
无。
8.常见问题
无。
1.业务概述
根据纳税人选择的勾选抵扣月份,查询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缴税情况。可实时了解已抵扣发票的总体申报情况,按需对开票方进行提醒,及时处理超期未申报缴税的发票数据、防止异常,也可为后期业务交易提供参考。
2.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3.关联场景
| 编号 | 场景顺序 | 关联关系 | 场景名称 | 关联关系 |
| 1 | 前序业务 | 强制关联 | 发票开具 | 必须开具进项发票 |
| 2 | 后序业务 | 非强制关联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 纳税人查询后,可及时处理超期未申报缴税的发票数据 |
4.功能路径
1.【办&查】-【涉税查询】-【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状态查询】。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状态查询”进入。
5.操作步骤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办&查】-【涉税查询】-【进项发票开票方申报状态查询】功能菜单。

2.进入系统后,纳税人选择勾选抵扣月份、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3.纳税人输入完成后点击查询按钮,将判断开票方是否已授权:
5.1 开票方未授权
1)当开票方未授权时,弹出弹窗提示“您尚未与供应商签订授权协议,是否发起授权申请?”,点击【取消】,则关闭弹窗,停留在查询页,点击【确定】,则进入明细页面,展示纳税人与开票方协议签订状况。

2)当纳税人选择发起授权申请时,会给开票方发送消息提醒,开票方可通过消息提醒选择是否进行授权以及授权期限。当开票方授权成功后,纳税人则可正常查询勾选抵扣发票申报情况。

5.2 开票方已授权
1)当开票方已授权时,直接进入汇总页面,展示纳税人选择的勾选抵扣发票申报情况:

2)汇总页面纳税人点击税款所属期,可查看该属期发票的明细信息:

6.报送资料
无
7.注意事项
无
8.常见问题
无
1.业务概述
简易确认式申报融合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工会经费等税费种,实现多个税费种一次申报。采用“特征分类+精准预填”实现要素化填报模式取代传统申报模式,通过梳理各税(费)种表单元素之间的关联关系,拆解每一个表单元素所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分类特征,结合纳税人缴费人身份标签来实现表单的融合和动态展示,再利用数据预填、智能推荐等手段实现一张千人千面的要素化动态申报表。在简化纳税人报表填写的同时,也大大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与办税效率。
2.办理流程
1.办税引导勾选本次需要申报的税费种。
2.在税费试算页面对数据要素补录,对系统预填、试算应补退税额进行确认。
3.填写真实责任,确认本次申报的数据的真实有效。
4.申报提交,查看申报结果。
3.关联场景
申报完成后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税费缴纳或预约缴款。
4.功能路径
1.【办&查】-【场景办税】-【简易确认式申报】。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简易确认式”进入办税功能。
5.操作步骤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办&查】-【场景办税】-【简易确认式申报】功能菜单。

2.点击“简易确认式申报”功能后,系统自动判断纳税人是否符合简易确认式申报规则,若符合,将直接进入税费试算界面

3.进入税费试算界面,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特征信息自动展示纳税人选择税费种的本期应补退税额合计、税款所属期等数据。
1) 纳税人可点击对应税种的卡片箭头对预填数据进行核实,或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调整相关要素数据:

2)纳税人点击对应税种名称旁的“i”展示对应税种的计税明细:

3)纳税人确认相关数据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申报”
4.申报提交后纳税人需要输入“真实”、“责任”完成提交确认,即可提交申报数据。

5.申报成功后,可以进行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6.报送资料
无
7.注意事项
无
8.常见问题
简易确认式申报都支持哪些税种?
答:简易确认式申报通过特征标签、特征与税收要素匹配模型,针对业务要素特征简单的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工会经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9个税费种要素数据项自动预填,税费试算,纳税人确认后一次性确认申报。
增值税有未开票收入在哪里填报?
答:在税费试算页面点击对应税种的卡片进入修改信息页面,默认会带出发票数据,如有未开票收入,在带出来的数据基础上加上未开票收入即可。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