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场景
新电子税局将退抵税费多个功能整合简化入口,统一命名为:“一站式退抵税(费)”。“一站式退抵税(费)”提供以下几种退税场景入口,纳税人可以直接进入退税场景: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其他减免退库、增值税制度性留抵税额退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委托代征税款退税、代扣代缴税款退税、代开发票预缴退税、耕地占用税退税。若以上场景不能满足纳税人退税需求,纳税人还可以通过“查询税票退税”及“申报产生的多缴税款”两种方式提交退税申请。
(二)办理指引
1.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1)【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
(2)通过首页搜索栏进行关键词搜索“一站式退抵税(费)”。

2.进入【一站式退抵税(费)】界面后,系统提供即征即退退税、其它减免退库、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委托代征税款退税、代开发票预缴退税、代扣代缴税款退税和耕地占用退税等多种退税场景,以及“查询税票退税”和“申报产生的多缴税款”两个查询方式。若存在待退税的情况,进入【一站式退抵税(费)】时会自动跳转至退税页面,反之,需要点击“申报产生的多缴退税”模块中“立即查询”按钮进入退税页面。

3.勾选需要退税的数据,在本次申请退税额(元)输入框输入实际申请退税金额,系统自动计算本次退款金额合计。核对金额无误,点击【下一步】。

4.系统跳转至附报资料界面,点击【上传】,选择文件,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5.系统跳转至提交预览界面,并确认预览数据是否有误,如数据有误,点击【上一步】修改后再重新提交。如数据无误,点击【提交】。

6.系统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审批进度及结果。



频讲税费之增值税制度性留抵税额退税
(一) 业务场景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特定事项产生的留抵税额,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予以计算退还。
(二) 办理指引
1.功能入口:
(1)【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2)【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或【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3)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4)增值税制度性留抵税额退税通过消息提醒跳转至功能后快捷办理。
2.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点击【确定】,进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界面。

3.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退抵税企业类型为“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企业”。
(1)进入页面自动预填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户信息和退抵税企业类型等信息。

(2)选择退抵税方式,录入申请退税额和退税理由,点击【提交】。


(3)系统提示申请成功。点击【查看申报表】可查看申报表,点击【返回办税首页】返回办税首页,点击【查看】可查看办税进度。

4.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退抵税企业类型为“2类油品(石脑油、燃料油)企业”
(1)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退抵税企业类型信息。

(2)选择退抵税方式。

(3)可添加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点击【模板下载】下载《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导入模板-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xls》。


(4)填写《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导入模板-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5)点击【批量导入】,弹出批量导入界面。

(6)点击【选择文件】添加文件。

(7)点击【继续选择】可继续添加上传文件。

(8)点击【删除】可删除待上传状态文件。

(9)点击【点击上传】上传已选择文件。

(10)等待文件上传成功。

(11)上传成功后点击界面框右上角【×】关闭批量导入界面,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栏带出已导入的发票信息。

(12)如需删除发票信息,请点击【删除】,系统弹出“确认删除数据吗”提示框,点击【确定】可删除发票信息。


(13)如需单张逐笔输入,点击【新增】。

(14)录入发票号码、金额(元)和税额(元),选择开票日期。

(15)如需添加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点击【模板下载】下载《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导入模板-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xls》。


(16)填写《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导入模板-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xls》。

(17)点击【批量导入】,系统弹出批量导入界面。

(18)点击【选择文件】,添加《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导入模板-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xls》文件。

(19)点击【点击上传】上传已选择文件。

(20)点击界面框右上角【×】关闭批量导入界面,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栏带出已导入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

(21)如需单张逐笔输入,点击【新增】。

(22)录入缴款书号码、完税价格(元)和代征增值税税额(元),选择填发日期。

(23)添加外购2类油品已缴纳消费税信息,点击【模板下载】。


(24)填写《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导入模板-外购2类油品消费税信息.xls》。

(25)点击【批量导入】系统弹出批量导入界面。

(26)点击【选择文件】,添加《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导入模板-外购2类油品消费税信息.xls》文件。

(27)点击【点击上传】。

(28)点击界面右上角【×】关闭批量导入界面框,外购2类油品已缴纳消费税信息栏自动带出已导入的2类油品已缴纳消费税信息。

(29)如需单张逐笔输入,点击【新增】。

(30)录入完税凭证号码、金额(元)和税额(元),选择开票日期。

(31)录入接收信息栏,需填写申请退税额和退税申请理由,点击【提交】。

(32)系统跳转至上传附报资料界面。

(33)点击【上传】,上传附报资料。

(34)点击【提交】,系统弹出确认提交提示框。

(35)点击【确定】,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5.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退抵税企业类型为“集成电路企业”。系统自动预填纳税人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退抵税企业类型等信息。

(1)选择退抵税方式。

(2)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栏点击【模板下载】。


(3)填写《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导入模板-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4)点击【批量导入】。

(5)点击【选择文件】。

(6)点击【点击上传】。

(7)点击界面框右上角【×】关闭批量导入界面,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栏自动带出已导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8)如需单笔逐张输入,点击【新增】。

(9)录入发票号码、金额(元)和税额(元),选择开票日期。

(10)如需批量添加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点击【模板下载】。


(11)填写《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导入模板-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xls》。

(12)点击【批量导入】。

(13)点击【选择文件】,添加《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导入模板-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xls》文件。

(14)点击【点击上传】。

(15)点击界面框右上角【×】关闭批量导入界面框,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栏带出已导入的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

(16)点击【新增】。

(17)录入缴款书号码、完税价格(元)和代征增值税税额(元),选择填发日期。

(18)填写申请退税额和退税申请理由。

(19)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6.办理增值税制度性留抵税额退税。选择【增值税制度性留抵税额退税】,点击【确定】。系统跳转至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页面,退税企业类型分为“小微企业”、“特定行业”和“一般企业”。

7.办理增值税制度性留抵税额退税,若退税企业类型属于“小微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系统自动带出留抵退税申请信息。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留抵退税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系统跳转申请表单预览界面。确认预览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


8.办理增值税制度性留抵税额退税,若退税企业类型属于“特定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系统自动带出留抵退税申请信息。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留抵退税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系统跳转申请表单预览界面。确认预览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


9.办理增值税制度性留抵税额退税,若退税企业类型属于“一般企业”的,系统自动带出留抵退税申请信息。纳税人根据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系统自动带出留抵退税申请信息。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留抵退税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系统跳转申请表单预览界面。实际情况修改留抵退税申请信息,点击【提交】,系统跳转申请表单预览界面。确认预览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含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务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的取得的留抵退税,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按上述政策规定取得留抵退税款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
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第十条的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申请向纳税人出具留抵退税款缴回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在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缴回的全部退税款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负数,并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留抵退税缴回】功能菜单进入功能。
(1)进入留抵退税缴回功能页面

(2)进入功能展示留抵退税缴回申请预填信息。

(3)缴回税款原因默认带出“其他原因”,具体原因必填。其中还可选择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缴回”、“不符合留抵退税行业条件缴回”、“更正前期申报导致可退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缴回”。

(4)勾选需要提交的留抵退税信息,如果需要修改“缴回存量退税额”或“缴回增量退税额”,点击文本框进行数值编辑操作。

(5)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系统跳转至留抵退税缴回申请提交成功页面。

(一) 业务场景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是指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包括将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连续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将外购的含税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且生产的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全部产品总量的50%以上(含)的,可按实际耗用量计算退还所含已缴纳的消费税。
(二) 办理指引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1)【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2)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关键词进入功能。
(3)通过推送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消息提醒进入。

1.进入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功能界面后,录入退税类型和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系统根据录入的税款属期和退税类型查询申报信息,确认可退税的油品数量,并显示在“申报信息”区。

2.若纳税人没有进行退税备案,录入退税类型和税款属期后,系统弹出提示提醒纳税人进行备案,点击【去备案】。

3.系统进入“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表”填写界面,并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备案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4.系统提示纳税人完成备案。点击【确定】按钮重新回到退税申请信息填写界面。

5.确认预填信息和退税的银行账户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上传附报资料”界面。
6.根据提示上传对应的资料,点击【上传】,确认上传资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7.系统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完成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申请。

(一) 业务场景
纳税人发生①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车辆退税、②误征税(费)款退库、③车辆购置税重复缴纳退税、④厂牌型号或配置选择错误多缴退库、⑤计算错误产生的多缴退库、⑥错用税(费)率产生的多缴退库、⑦车辆购置税因车辆退回退税、⑧其他原因退税等原因引起的车辆购置税退税,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完车辆购置税退税申报后,可以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二) 办理指引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
(1)【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车辆购置税退税】。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进入。
2.进入车辆购置税退税界面,系统自动预填银行账号信息,并带出所有可退的车辆购置税信息,勾选需要退税的数据,系统自动计算本次退税金额合计。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3.系统跳转附送资料提交界面,如需上传附送资料,可点击【上传】,选择文件并上传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4.系统跳转提交预览界面,确认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数据,如数据有误,请返回上一步修改后再提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5.提交成功后,系统跳转到提交成功界面。

(一) 业务场景
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后,既有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且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批流程),又有增值税欠税的,可通过该模块办理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纳税人期末留抵税额抵减不完的,且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在完成抵欠后可按照规定继续申请留抵退税。
(二) 办理指引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增值税留抵抵欠】功能菜单。

2.系统跳转至增值税留抵抵欠界面,系统会自动带出该纳税人的留抵信息、欠税信息、呆账税金信息等。

3.选择是否同时抵缴滞纳金:“是”或“否”。

4.点击【提交】。

5.申请是否符合智能审核
(1)若纳税人及提交信息符合智能审核规则,则进入办理成功界面,留抵抵欠流程自动办结。

(2)若提交信息不符合智能审核规则,系统提示提交成功。税务人员收到办理留抵抵欠消息提醒,在核心征管系统发起留抵抵欠审核流程。

(3)点击【查看申请资料】查看申请资料,也可通过进度查询查看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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